课程编号:NPO-1-6
培训时间:2004年第三季度(暂定)
培训地点:香港中文大学
联 系 人:冯利 010-82573365-219, fengli@npo.com.cn
培训目标:
了解中外社会福利制度和 NPO事业发展状况;提高中国NPO高级行政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行政管理能力;掌握NPO机构管理和运作的专业知识;探讨建立中国NPO从业人员的培训机制。该培训适合于在中国NPO领域富有一定实践经验的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合作方: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学系、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NPO信息咨询中心
培训形式:
培训将采取课堂教学、机构探访及实习、专题讨论、答辩等形式,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福利概况、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方法、 NPO的行政管理、NPO的筹资策略及财务管理、NPO的国际性项目申请策略、NPO的未来发展等。培训约20天,培训班人数20-30人。
结业证书:培训合格者,由香港中文大学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 10,000.00元人民币(培训费用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多退少补),包括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资料费、保险费、当地交通费、香港中文大学的管理费以及办理赴港的手续费,但不包括学员往返香港途中的差旅费和食宿费。请学员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20日内将培训费汇至中国青基会海外中心。汇款可以邮寄或转帐等方式,无论以何种形式汇款,均请注明"香港培训"字样。汇款地址和帐号如下:
户名: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地址:北京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后圆恩寺胡同甲 1号(10000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王府井分理处
人民币帐号: 0200000709014433278
出境手续:
确定培训人员后,将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海外中心负责统一办理组团出境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则由学员所在单位自行办理出境手续),并向学员所在单位寄发出境任务通知书,由学员各自在当地办理赴港手续。开学前,各学员由指定地点集中前往香港。
报名事项:
1、请认真填写《培训报名表》,并请将报名表及以下所需材料于 2004年6月11日前一同寄到NPO信息咨询中心,NPO信息咨询中心将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香港中文大学组成录取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04年6月30 日前确定录取名单,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他所需资料包括:
1)个人主要资料、简历等(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
3)有论著(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者提交原件或著作概要复印件;
4)本人1寸免冠照片4张和2寸护照照片3张(请与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2、本次培训班人数将不能少于20人,如因人数不足导致培训无法如期进行,学员所交纳的培训费将被全额退还;但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者,将不再退还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