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赵蓬奇
各位代表:
受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筹备委员会的委托,我向大会作关于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人选产生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第四届理事会候选人产生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构建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宏伟战略目标。发展社会工作,“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搞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在民政部的领导下,为推进社会工作、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和平、促进社会和谐起着重要作用。构建一个结构合理、任务明确、充满活力的协会理事会,是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组织基础,是保证协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本届理事会的组成坚持从协会的民间性、社会性、公益性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到协会业务较宽、任务较重、会员较多、领域较广的特点,来确定理事会功能、选好理事会成员、赋予理事会责任、发挥理事会作用,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经过大会筹委会深入讨论并报民政部同意,确定新一届理事会组成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二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理事会成员要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一定的决策能力和沟通能力,以及相应的个人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在年龄结构上体现老、中、青梯次结构,理事会成员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三是要有一定的社会覆盖面,体现行业的代表性。理事会成员既包括协会高、中层管理人员和协会所属业务系统的代表,也有和社会工作密切相关的领导部门及社会公益团体组织的代表,还有关注社会工作并对社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代表,以及重要新闻媒体的代表。四是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人选数额要适度,能够符合工作开展需要。从中国社工协会《章程》所规定的宗旨、职责、任务、业务范围出发,拟定理事在250人左右,常务理事在90人左右。五是严格按相关程序产生候选人。要通过各种有效渠道,认真协商和听取有关部门及个人意见,积极做好理事的推荐工作。特别注意要向被选举人说明协会理事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常务理事要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协会领导工作。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报请民政部党组审核同意。六是根据协会《章程》规定,按照程序进行有效选举。被拟定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提交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
二、关于第四届理事会推选结果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及上述原则,我会自2006年7月开始进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和常务理事的推选工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各方多次协商,提出了新一届协会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最后,产生会员代表279人;理事人选222人,常务理事人选90人。
(一)关于理事人选
222名理事人选包括5个方面的人员:
l、协会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代表。从协会所属16个二级工作委员会,5个专项基金及办事机构中,推选产生理事人选133人,占理事总数的60%。
2、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代表。根据我国新时期社会工作覆盖面越来越广,协会工作越来越活跃的特点,我会接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不断增加,为此,我们特别邀请了工、青、妇,中央统战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人事部、司法部、卫生部等部委(办)推选代表出任我会理事,共13人,约占理事总数的6%。
3、全国性社会公益团体代表。鉴于社会工作涉及的工作领域和活动范畴不断扩展,协会近年来与之合作和业务交往的民间组织也在不断增加,我们和很多全国性社会公益团体的合作与交流日益加强,为此,邀请部分社会公益团体的代表出任我们的理事,这方面人选共计14人,约占理事总数的6%。
4、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各地社会工作协会的代表。近年来,各地社工协会相继成立,民政部门也在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关注力度,所以我们邀请了各省市民政厅局及各地社会工作协会的代表出任我们的理事,这方面代表共计36人,约占理事总数的16%。
5、全国各方面从事社会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代表。我国社会工作在党的六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出现了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的全面发展,我们诚挚地邀请了中央新闻媒体和热心社会工作、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界知名人士加入到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工作中来,支持、指导、宣传、推动我国社会工作和协会的发展,这方面代表共计26人,约占理事总数的12%。
(二) 关于常务理事人选
1、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我们在理事会人选基础上,推选90名常务理事组成协会新一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名额占理事会名额总数的41%。
2、根据新形势下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会成立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专家委员会。由来自全国各地从事社会工作及相关领域教学、科研的专家学者32人组成。专家委员会成员享有常务理事会的资格,经征询本人同意后由理事会正式聘请。
(三)关于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
经过协商和听取各方意见,并报民政部党组同意,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拟由19人组成,其中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17人、秘书长1人(兼)。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成员构成,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同时,更注重各方面代表性,其中新增副会长既有工、青、妇有关领导,也有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发展做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代表,还有在协会中层岗位经过锻炼较为成熟的代表。在年龄结构上注意体现老、中、青梯次结构,其中新任副会长人选年龄在50岁以下的有5人,40岁以下的1人,为协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条件。
以上是对第四届理事会的组成人选情况说明,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