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监督
“爱心2008”贫困家庭病残儿童助医活动接受民政部和国家审计署的监督。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将配合政府部门完成有关的审计工作,对于有书面审计报告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审计单位对活动提出具体改进要求的,有关职能部门会尽快予以落实。
2、社会监督
“爱心2008”贫困家庭病残儿童助医活动着力打造具有社会公信力的救助模式,公开、透明是“爱心2008”所致力追求的。“爱心2008”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也欢迎社会对活动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发起人、捐赠人和其他人群有权查阅活动有关的财务资料、受益人申报资料等。有关募捐和使用善款的相关规章制度将向社会公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活动的进展和重大事件,通报批评和表扬有关人员和机构。领导小组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活动参与人员的投诉和举报。对投诉举报属实的,将进行书面答复。
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可以实施“一对一”的捐助,使善款真正落实到需要救助的患儿身上。如捐赠者需要,我们可以提供待受助患儿的真实、完整的资料,如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捐助者可以直接联系核实情况。同时,我们会组织回访受助患儿的爱心团,捐助者可以亲自前往受助患儿家中,了解受助患儿的具体情况。另外,我们也可将受助患儿术前、术后的对比照片、医院手术费用清单复印件等提供给捐助者,使捐助者能亲身感受到自己的爱心真正落实到了受助患儿身上。
3、法律监督
“爱心2008”大型公益活动接受法律专业机构的监督。活动将邀请奥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活动的法律监督单位,对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监督,并可独立向社会发布书面监督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