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城市低保家庭中有符合“爱心2008”救助病种的患儿,其亲属可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居委会填写“爱心2008”申请表,农村特困救助家庭中有符合“爱心2008”救助病种的患儿,其亲属可到乡民政部门填写申请表。
2、审批过程
居委会和乡民政部门在汇总申请表之后,上报到地市民政部门,并由地市民政部门会同定点医院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申请材料上报到省级民政部门,最后由省级民政部门汇总到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以此严格规范的程序保证每笔善款的使用都万无一失。
3、善款拨付和使用
通过最终审批的符合“爱心2008”救助条件的患儿,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定点医院安排住院、手术等相关事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下拨到当地民政部门,由当地民政部门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并将结算单上报与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善款将用于支付受益人的部分医疗费用,具体范围包括:受益人直接发生的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医疗费(药费,输液费,处置费,专家会诊费)等。
资助范围不包括:受益人家属发生的费用,受益人的交通费,受益人出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受益人的康复费用等。
(1)家庭经济非常贫困而无力承担相关医疗费用的,予以全额资助;(2)儿童所患的先天性疾病不属于六种可资助疾病范围,但具有医学救助价值的,可酌情资助。
4、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