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精神和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学组发〔2008〕2号)的要求,民政部党组决定,从2008年9月下旬至2009年2月,集中半年时间,在民政部直属机关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现结合民政部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主题,以司局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民政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直属机关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目标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是“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机制体制,促进科学发展”。具体到民政部直属机关,就是要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坚持突出为民主题,突出民生特色,突出实践载体,突出活动实效,切实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加深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大力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态度,弘扬科学精神,推进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提升干部素质,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调查研究、破解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学决策能力,提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能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更加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民政工作的新需要、党的十七大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
(三)解决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发展水平。以解决好一批基层和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全局问题、重大问题、疑难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成因,明确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完善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规划,使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解决党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完善制度体系,创新科学发展机制。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内在规律,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和制度设计,以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核心,统筹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慈善事业、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等各项民政业务,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总结推广民政系统科学发展示范点的成果和经验,建立健全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保障和促进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五)推动业务工作,开创科学发展局面。把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最终目标。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增强党性修养和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推动并完善民政工作“六大格局”和“五大体系”建设,把“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核心职能落到实处,推动民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使各项民政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主题,以“民政为民、寒冬送暖”为学习实践活动载体,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民生和民政工作的新要求结合起来,与总结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典型经验结合起来,与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推动实践,在推进实践中深化学习。
(三)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四、范围对象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国老龄协会、部管社团全部参加。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好离退休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在聘用、借用单位党组织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五、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要遵循以下“四个方法”:
(一)静下来潜心学习。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静心学习,潜心研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二)走出去调查研究。组织党员干部走出机关开展调查研究,用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实践,对党员干部进行实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全局工作中分析民政工作的核心地位和核心作用,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三)敞开门分析总结。坚持敞开门搞教育,在学习实践活动的各个阶段,就民政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基层民政部门、地方政府、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搞好系统的上下互动,在各省民政部门设立“互动联系点”。认真总结基层民政工作经验教训,运用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现实教育,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地认识民政工作发展现状和突出问题。
(四)全方位健全制度。要通过全面分析现有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解决民政工作中的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学习实践活动按照以下阶段和环节进行:
准备动员(2008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9月下旬,制定民政部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明确职责,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上旬,召开有部机关全体党员,直属事业单位、中国老龄协会中层以上干部,部管社团负责人以及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各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民政部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由部党组书记、部长、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学举作动员讲话。通过动员,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方法步骤。会后,下发部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有关学习辅导材料;部直属机关各单位成立学习实践活动组织机构,根据各自实际,明确分工安排,进行再动员。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2008年10月中旬-12月中下旬)
1、学习培训。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以“科学发展观学习周”形式,集中两周时间,由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10月中旬,召开第一次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结合传达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由部领导作“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主题报告。组织部党组成员和各单位负责同志,到唐山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实地学习考察。10月下旬,部举办三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培训班,组织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部管社团负责人开展集中脱产培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10月底,召开第二次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由部领导就民政工作与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主题报告。同时,启动民政部学习实践活动实践载体——“民政为民、寒冬送暖”,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安排。
2、深入调研。在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的同时,10月中旬,着重围绕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梳理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调研工作方案,领导班子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0月下旬开始至12月,分批次深入基层展开调研,部党组成员带队,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各司局负责同志结合各自的业务难点和存在的问题,带队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期间,集中开展“民政为民、寒冬送暖”活动,有关职能司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和工作办法,切实解决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使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以“送温暖”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灾区,深入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家中,开展走访慰问工作,了解困难群众所想所急所需,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10月中下旬,召开全国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现场会,就山东临沂的优抚医疗保障试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形成优抚群体的医疗保障长效机制。本环节期间,召开第三次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由部领导就认真履职、建设服务型机关作主题报告。
3、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形成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思路;部党组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讨论活动。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统一安排四次专题研讨和一次综合研讨。四次专题研讨是:9月底,结合全国救灾救助会议,在各地经验交流的基础上开展救灾救助工作研讨,推进救灾工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10月下旬,召开全国社会福利政策理论研讨会,就社会福利事业科学发展进行专题研讨;11月底,举办民政论坛,就如何解放思想推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进行专题研讨;12月初,召开慈善大会暨慈善论坛,就慈善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理论进行专题研讨。一次综合研讨是:12月下旬,根据前一阶段调研和研讨的情况,召开全国民政工作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会议,开展民政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综合研讨,各司局作学习调研专题汇报,地方民政部门就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建言献策,形成民政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思路。本环节期间,召开第四次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由部领导就民政工作改革发展30年作主题报告。
本阶段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一是注重统一思想。要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解决党员的思想认识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二是注重制度保障。要制定严格的学习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和补课制度,严格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集中教育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和组团出国。对在地方挂职锻炼的党员,党支部要了解掌握其在地方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对已公派出国培训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有效的方式使其了解学习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督促其自学并撰写学习体会;对长期患病住院的党员,党支部要在关心其健康的基础上,做好学习教育工作。三是创新学习方式。坚持多样性,注重灵活性,确保实效性。坚持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学理论与学业务相结合、灌输教育与形象教育相结合,从本单位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好不同层次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要充分依托信息网络载体进行学习、调查、讨论和交流,开展民政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的上下互动。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2008年12月中下旬~2009年1月)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2月中下旬,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在线交流等方式,征求直属机关党员群众和基层民政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基层群众等各个方面对民政部工作和民政部党组的意见,并如实反馈;各级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及时、真实地向党员反馈。2009年1月上旬,部党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相互谈心、听取群众意见和撰写发言材料的基础上,召开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检查领导班子在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月下旬,召开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议,及时向党员干部反馈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12月底,结合年终考核由各司局报告工作,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检查分析全年工作。1月上旬,部直属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会议,深入研讨本司局、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思考,撰写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报告。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情况,起草民政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1月中旬,召开部党组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审定并形成民政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3、广泛组织群众评议。1月中下旬,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民政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通过会议、报刊、网络等形式,邀请直属机关党员群众和基层民政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基层群众等各个方面代表进行评议,征求各方面意见,接受群众监督。1月下旬,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进一步修改,并上报中央。
本阶段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各党组织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一定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查找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认真理清本单位科学发展思路的基础上形成,并要认真组织开展评议。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科学发展这一主题,部党组民主生活会要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要适当扩大范围,组织好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组织群众评议工作中,要注重征求意见的广泛性、评议意见的针对性,要根据群众评议提出的正确意见修改完善本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9年2月)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2月上旬,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制定整改方案,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各单位向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书面整改方案。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宏观政策层面的突出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方案,能够马上解决的,要集中力量解决;不能够马上解决的,要根据科学发展的要求,统筹谋划改进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制度设计,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3、完善体制机制。要从活动一开始就重视做好创新体制机制工作,认真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借鉴学习调研成果,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勇于突破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进一步完善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民政政策研究和立法工作,起草形成部党组关于建立保障和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的初步意见。
总结和满意度测评(2009年2月中下旬)。2月中旬,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采取网上测评或书面测评、座谈会、公开评议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群众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同时,各单位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分析,向部党组提交总结报告。2月下旬,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总结,对民政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做法、主要收获、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思路进行全面总结,起草民政部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报告。2月底,召开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六、工作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在部党组的领导和中央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我部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做到“四个贯彻始终”。要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上。民政部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坚持做到“四个贯彻始终”:即要把提高认识贯穿始终,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要把解放思想贯穿始终,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思路,充分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要把依靠群众贯穿始终,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要把促进工作贯穿始终,把学习实践活动和推动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兼顾,精心安排,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序开展。成立民政部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学举任组长,部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文件材料组、政策制度组,分工负责,协调合作。部党组书记为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每位部党组成员按分工指导和联系分管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部党组成员和各司局、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抽调部分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和部分司局级干部,组成若干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督查指导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环节,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整体推进。要对部直属机关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根据部直属机关各单位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了解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各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对离退休党员干部,可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组织其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确有困难的,经党组织批准,可不参加。要密切联系地方各级民政部门,通过调查研究、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上下互动。设立民政部学习实践活动“互动联系点”,通过各地民政工作的成效看民政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效果;通过各地民政工作的不足,查找民政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差距。要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指导,编发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简报,及时反映我部以及直属机关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要以讲成本、重实效为原则,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学习、宣传、交流和沟通,开通民政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网站,用于与地方民政部门的互动和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交流。
(四)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牢牢抓住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严格遵循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化学习、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联系实际、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探索创新、健全科学发展长效机制,深入实践、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各司局、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