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海淀区3500多名社区工作者,将可享受带薪休假制度。昨日,海淀区公布《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据了解,针对社区工作者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在北京各区县尚属首次。
根据海淀区公布的办法,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工作累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据了解,海淀区在编的社区工作者共3500多人,这些人员将成为北京首批享受带薪休假待遇的社工。
|
|||||||||
|
|||||||||
|
| 您所在位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新闻发布>业界动态>国内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