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全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致贺 关于征集评选全国百岁健康老人候选人的通知 “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社会工作在行动”主题征文 中国社工协会支援灾区热线开通 关于“走进东江源”活动严重违纪公告
您所在位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新闻发布>业界动态>国内动态

盘龙创新社区用工方式

2008-01-14  来源:昆明日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昨日,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和盘龙区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分别签下了劳务派遣协议,来自盘龙区8个街道42个城市社区的社工站改变了以往单纯“自治”的用工方式,社区工作人员不仅身份更加明确、规范,而且还有了一个专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部门。

 

  盘龙区49个社区中,除了5个村改居社区和2个单位型社区外,其它42个城市社区率先通过街道与省劳动力中心市场签定了派遣协议,一共涉及到380人,他们成为云南首批劳务派遣的社区工作人员。兴隆社区的李祖裕主任说:“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甚至是一些劳动争议都由派遣部门来管,既规范又合法。这对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

 

  盘龙区在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于2005年在拓东、东华两个街道下辖的11个社区开展“一委一站”试点,并取得成功经验;2006年底“一委一站”工作模式在全区全面推行;社区服务中心与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签定了《劳动合同》,并实行“一年一聘”;同时还为社区工作人员购买了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但是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今后不能再对社区工作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因此,盘龙区又率先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改变、完善社区工作人员劳动用工模式。盘龙区民政局局长饶跃辉介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是应对今后各类劳动争议和劳动关系问题的有效途径。

 

  据悉,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后,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也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由原来的每月500、550、600元三个档次提高到每月800、900、1000元,每工作一年还将增加40元。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还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保险。

 

  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副主任骆第华介绍,此次盘龙区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解决社区工作人员用工方式,不仅是全省首家,在全国也尚属前列。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TRS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2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