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信息
2009年8月,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队申请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理县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理县开展了社会工作服务和心理援助。主管单位是理县民政局,注册地址为理县杂谷脑镇团结路,法人代表:廖鸿冰。
二、组织架构
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目前组织架构完整,已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站务会。理事会成员结构为:名誉理事长1名;理事长兼法人代表1名;常务副理事长1名;常务副理事长执行主任1名;副理事长3名;副理事长执行副任1名;理事10名。成员分别为湖南省财政厅评估中心主任、湖南省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理县民政局局长、四川省理县残联理事长、长沙民政学院社会工作系书记、主任,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秘书长和湘理相亲公益组织负责人等。
监事会由3名成员构成,分别来自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委。
站务会成员构成为:执行主任兼专业督导1名,执行副主任1名,社工专业督导兼专业社2名,专业社工15名,志愿者13名构成。
三、规章制度
人员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服务质量标准、教育培训制度、社工督导制度、财务制度、自我评估制度、考核制度、党员建设计划及学习制度逐步完善;已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站务会制度,明确了法人代表职责,主要为传达贯彻民间组织的有关规定、决定中心重大事务、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等。理事会职责主要为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并执行会员大会的有关决议;增补或更换理事会成员、决定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向全体人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等。监事会职责主要为负责监督本中心及领导成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工作人员情况
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现有执行主任1名、执行副主任1名、专业工作人员24人。主要为长沙民政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教师;湖南省社会工作协会人员及湘川情社工服务中心专职社工;志愿者13名,来自其他公益组织、重庆师范大学社工系、湖南理工大学社工系、长沙民政学院社工系等;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突出,形成了专业社工带义工、带志愿者的工作格局。
五、业务范围
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社会工作实务活动,以灾区社区重建为平台,以残疾人、地震伤亡家庭、党政干部、青少年等为主要对象,进行社会服务;宣传社工理念,开展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培训;开展心理辅导及心理咨询师培训;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究;组织各类社工文化活动,促进社工业内交流。业务范围主要是:
伤亡家庭服务项目,协助伤亡家庭成员增强自身功能;
党政干部服务项目,继续开办心理咨询辅导班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残疾人服务项目,帮助树立生活信心,发掘技能特长,解决生计问题发扬和传承,藏羌文化;
青少年服务项目,着力培养当地志愿者,按照特长服务当地民众;
整合社区资源,重建社区基层组织,重建社区文化;
积极申报课题研究,用项目研究推进社会工作服务;
加强对当地社会工作人才的培训培养;
其他灾后重建的公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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