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登记于12月22日至29日进行。
凡是具有深圳市户籍或在深圳市有工作单位,通过200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均可进行登记。
登记时,申请人需携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到受理地点(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洪涛大厦4楼)递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及复印件2份;3、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2寸彩色照片3张(含用于登记申请表的2张)。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对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审核。深圳对申请人资料审核完毕后,将把申请人资料报送省民政厅,省民政厅登记并签发相应级别登记证书后,再由我市统一发放登记证书。
此次登记是2008年全国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以来实行的首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