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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可到东莞做社工

2009-06-26  来源:G--广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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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东莞市政府获悉,东莞将参照香港建立社工制度,到五年后的2014年,东莞的社工人数将达到二千五百名以上。

据介绍,目前东莞市只有六十九名专业社工,与社会需求量相比显得太少。东莞市计划用五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建设。社工人数的规模是框架建设的重点内容。东莞市计划到2010年底,社工人数达到五百名以上,到2012年底,社工人数达到一千五百名以上,到2014年底,社工人数达到二千五百名以上。

东莞市计划把社工分五级十三档。五级从下到上分别是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不同级别的社工薪酬不同,其薪酬包含了社保个人缴费、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社工薪酬将随着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平均薪酬变动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据悉,东莞发展社会工作的经费来源,以财政为主、社会筹措为辅。财政支持的方式包括由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政府资助社会工作的其他相关项目,如教育培训、交流合作等。

东莞市政府有关人士介绍,东莞市将出台政策吸引鼓励香港、澳门和国外基金会在该市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引导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参与社会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捐赠,对捐赠者捐赠的财产,可在税前扣除。

东莞市还将社工的职业水平评价,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范围。在东莞市工作、生活的人,要想获得社工职称,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者不需本地户籍。

香港、澳门居民也可参加东莞市社工考试。台湾地区以及外籍人员申请社工考试办法,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再另行制定。

东莞市鼓励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尤其是社会工作类毕业生投身社会工作,对参加国家统考并取得证书者,给予一次性培训和考试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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