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至3月期间,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儿童社会救助工作委员会(儿助会)对一名父母放弃治疗的天津无肛门宝宝进行了救助。在儿助会、媒体和广大爱心人士的关注和帮助下,宝宝的家人最终对宝宝进行了初期的手术治疗,宝宝现已被接回家中。
在此次救助过程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当监护人的权利和孩子的权利发生冲突或者对立的时候,成年人往往会从监护人的角度来做出决定,而这个决定是以牺牲孩子的利益,甚至是牺牲孩子的生命为代价的。我国虽然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孩子的权益保护进行了相关说明,却还是不够完善,并且也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理措施和执行单位。为此,儿助会与相关的学者、专家一起草拟了《建立儿童保护, 预警,强制报告及相关制度----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补的提案》,呼吁有关单位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完善和补充。尤其是明确当监护人与未成年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该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此提案已经由政协委员提交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儿助会也将继续关注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制度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改善,致力于为中国的未成年人创造更好的生存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