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兴庆区失地农民高芳,为患肝病的丈夫张林海领到了500元的城市低保临时救助金,“有了这笔钱,丈夫每月的药费就不用愁了。”当日,兴庆区民政局对困难群众开始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和一次性助学补助。
此项工作至明年3月结束。活动中,兴庆区民政部门以着力改善民生、为民解困为重点,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靠低保金仍无法维持生活的特殊困难群体在原低保金的基础上上浮了30%~50%,对城市低保中患有大病的低保户及优抚对象中的特困户给予临时救助等。在当日的现场办公会上,兴庆区民政局共为城市低保对象中的特困群众111户163人办理了上浮救助标准的相关手续,为城市临时救助户96户发放救助金34400元,为一次性大病医疗救助13户发放救助金36480元,为第三批一次性助学补助4户发放补助金14000元,为城乡优抚对象医疗救助30人发放救助金12100元,同时还向17名孤老代表赠送了棉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