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大民生保障制度创新和财政投入力度,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城乡社会救助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城市低保标准先后8次提高
我市建立城市低保制度10多年来,先后8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从最初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280元,居全省首位。现有城市低保对象9.6万人,保障面3.02%,月发放保障金1285万元,月人均救助额135元。为应对副食品价格上涨,今年7月、9月,市政府先后投入864万元,两次向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救助金。去年,我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每人每年920元提高到1650元,居全省首位。
住房、采暖、教育、就业有保障
近年来,我市在城市困难居民住房、采暖、教育、就业等方面,不断加大了救助保障力度。在廉租住房保障方面,由人均使用面积
不忘农村困难户
为解决农村困难居民的住房难题,“十一五”期间,我市计划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改造住房5800户。在去年帮助农村特困居民改造危房1500户的基础上,今年,市政府再次将帮助农村困难居民改造危房1500户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改造任务现已基本完成,入冬前将全部入住。同时,全市87个乡镇全部建成乡镇救助超市,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农村救助救援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