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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覆盖城乡范围的社会救助体系已初步形成

2007-09-2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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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让我的生活有了保障。”922,刚从银行领取了这个月低保金的江西省分宜县洋江镇农民熊华屯激动地告诉记者。现在全省已有42万户、102万名像熊华屯这样生活困难的农民被纳入了农村低保救助范围。与此同时,100多万城市困难群众也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现在,一个以困难群众为主要救助对象,涉及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多个领域的社会救助体系已初步形成。

江西省自2002年实施城市低保制度以来,先后建立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去年还在中部地区率先实施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为了让社会救助体系发挥应有的效应,近几年来,江西省救助资金从原来的几千万元增加到现在的十多亿元,救助方法从临时的生活救济转变为长期的规范救助,救助项目也从单一的生活救助扩大到医疗、住房、教育和司法救助等多个领域。其中,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由2002年的月人均补差27元提高到现在的82元;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大幅提高,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8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由600元提高到1200元。为了更好保障困难群众的利益,民政部门还将在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完善应急救助预案、改进医疗救助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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