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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完善农村低保

200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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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3 来源:辽宁日报

本溪市在原有农村低保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建立了农村居民临时救济制度,最大限度地帮扶农村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难题。

临时救助的重点对象指:发生突发性困难后,靠自身力量和互助互济仍不能在短期内恢复和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农村居民。具体而言就是,凡居住于本溪市的农村居民家庭,在享受了农村低保、重大疾病救助、就学援助、住房援助、农村灾民救济等社会救助政策后,家庭又遇突发性灾害损失或其他特殊困难影响基本生活的;虽未享受上述救助政策待遇,但家庭遇有突发性灾害损失或存在其他特殊生活困难,使实际生活水平降至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造成生活一时难以为继的;在特定时期,由政府指定对某些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临时救济的。应急救助主要采取以现金为主、款物结合的方式实施。一般情况下,对同一家庭实施临时救济的时间间隔须在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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