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采取全省统一部署、市(州)组织、县(市、区)落实到人(户)的办法进行。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主要了解他们思想、工作、家庭情况,宣传党的政策,联络沟通感情,帮助解决困难,慰问金额每次每户不少于500元;“扶优奔小康”主要选择生产生活困难且具备相应条件的优抚对象,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结成帮扶对子,明确帮扶内容、时间、资助标准,使其在一定期限内脱贫或生活水平得以大幅度提高;医疗救助解困主要针对患重病且家庭十分困难的在乡老复员军人,每次救助金额不低于2000元;住房维修改造主要对象为现住房为危房的在乡“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6级以上残疾军人,每户支持经费不低于5000元;宣传先进典型主要指在省、市(州)、县(市、区)媒体和刊物上对思想进步、带头致富、扶贫帮困、创造和谐氛围等优抚对象进行宣传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