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统计,广西现有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近2万人,很多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为这些孩子承担手术费用,如果错过了手术康复的良好时机,将会造成他们终身残疾。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07年7月起,用2-3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对全区贫困家庭中
自治区副主席孙瑜在启动仪式上强调指出:通过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对全区贫困家庭0-14岁残疾儿童实施手术救助,这是一项旨在帮助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进行手术矫治和康复治疗的慈善工程、爱心工程,也是党和政府对社会特殊群体的又一重大救助行动,是坚持执政为民、让包括特殊困难群体在内的广大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具体行动。希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实施这项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尽快对全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情况进行摸底,选定好医院,落实好经费,抓好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尽职尽责把这一民心工程抓实抓好,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了把事关民生的实事办好,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牵头组织实施单位的自治区民政厅,及时成立了“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张廷登厅长任组长,肖芳佐、何军、刘宗海、黄瑞平副厅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主要领导以及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广西慈善总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协调组织实施这项工作。全区各级民政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自治区民政厅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聘请医疗部门的专家对手术方案、手术费用进行审核,请专门的评估机构对各地手术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同时明确规定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的责任、救助程序和资金使用办法等,以确保“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的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