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常见疾病用药,山东省烟台市积极探索由政府投入资金,依托社会资源,设立爱心药店。日前,烟台市首家爱心药店在芝罘区中医世家医药有限公司举行挂牌仪式。爱心药店成立后,芝罘区城乡低保对象可就近到10处爱心药店经销网点,每年免费领取价值不低于120元的药品。试点成功后,烟台市将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推广设立爱心药店,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惠及所有低收入家庭的爱心药店网络体系。为规范爱心药店服务行为,民政部门精心运作,精心管理,将爱心药店设立工作纳入社会救助百分考核体系,制定了《爱心药店管理暂行规定》,与医药经营合作伙伴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爱心药店实行明码标价,挂牌服务,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保证所有药品价格全市最低的基础上,对低保对象实行优惠价格。低保对象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爱心药品领取券》,到爱心药店免费领取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