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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应尽早到位

2007-07-11  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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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卫生部举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以下简称《诊疗指南》)座谈会上,来自医疗机构的代表表示,保险行业和医疗卫生行业应该继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促使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早日到位。
  中医师协会的赵师充教授表示,国家法律规定,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交强险的配套措施之一。但交强险实施一年多来,由于该基金还没有落实到位,有些已经发生垫付费用的医院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向谁追缴,导致相关工作受到影响。卫生部新近印发的《诊疗指南》也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因此,希望保险行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能够和医疗卫生行业继续加强合作,促使救助基金尽快落实。
  据介绍,《诊疗指南》是由中医师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华医学会联合编著的一本交通伤治疗专业用书,涵盖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临床诊疗的各个方面。在历时4年多的编写过程中,来自高法、公安、财政、卫生和保险等部门的40多位专家先后参与了编写和修订工作,其中技术负责人中有4位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交强险制度的配套文件之一,今年521日,《诊疗指南》已由卫生部颁布实施,要求卫生系统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救治过程中参照执行。
  平安财险副总经理孙建平表示,交通事故人伤案件具有案均赔款高、结案周期长的特点,一直占商业机动车责任险总赔款的6成以上。同时,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和赔偿长期以来都是一个社会难题,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一个事故各方都可以接受的相对客观和科学的标准或尺度,使事故的损失可以相对量化。而《诊疗指南》的发布实施,使得一系列交通事故救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了通用的基准。

  人保财险副总裁王和认为,《诊疗指南》规范了医院的医疗行为,也规范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行为,这对实现快速合理的保险赔付具有重要意义,为保险和医疗两个行业统一相关标准,实现操作上的有效连接提供了重要参考标准,对推动交强险的完善将起到积极作用。
  不过,在此次座谈会上,与会的保险公司代表也表示,由于《诊疗指南》不是强制性的法律文件,在如何执行和合理赔付方面还需要解决诸多具体问题。因此,在保险公司加大对保险理赔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的同时,还需要一个有具体标准的行业通用操作流程。
  而来自北京朝阳医院的有关专家表示,目前在一些交通事故发生后,医生由于没有特定标志及权限,往往进不了事故现场,导致失去了抢救伤者最宝贵的白金十分钟。在这种情况下,卫生、保险和公安部门今后如何合理协调,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王和则认为,保险和医疗两个行业在诸多领域都有很大的合作空间,《诊疗指南》既是提高保险和医疗资源利用率的一个跨行业合作的代表之作,也是对交强险的一个有益补充和完善。这也说明,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交强险不能仅仅依靠保险行业自身去实行,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尤其要多从积极的角度关注交强险的基础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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