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9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老年福利服务工作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模范养老机构和敬老之星表彰大会”,长春市社会福利院被评为“全国模范养老机构”,院长邬绍刚同志获“全国敬老之星——优秀院长”、护士长权阳顺同志获“全国敬老之星——优秀护理员”光荣称号。这是我省仅有的个人单项奖。
自2005年开展评选“全国模范养老机构”和“全国模范敬老之星”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市福利院从基础工作抓起,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全院职工中广泛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倡导人性化服务的服务理念,全面提升了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打造自己的品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