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社会建设程度自然也倍受关注。殡仪服务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体现民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是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反映城市文明的重要指标之一。新时期,研究苏州殡仪服务现状及其未来发展方向,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价值。
一、苏州殡仪服务现状
殡仪服务是指除遗体火化外,为逝者亲属提供的一切丧事服务工作,包括遗体接运、冷藏存放、美容祭奠、停灵守灵、骨灰寄存、餐饮住宿等。通过调研发现,苏州殡仪服务有以下几个特点。
1、城乡殡仪服务习俗差异大。城区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是遗体摆放在殡仪馆,由殡仪馆提供相应的美容、存放、火化等丧事服务,逝者家属在家中简易布置作哀悼用。另一种做法选择将遗体摆放在家中3-5天不等,由社会上一些知晓丧事操办事宜的个人或小团体提供服务。若将遗体一直摆放在殡仪馆,家属与逝者分开,家属和朋友直到火化当天才能见到逝者,且时间较短,家属在情感上难以得到安慰。若将遗体放在家中,城区商品房的结构、面积局限使得布置守灵场所、办理丧事活动非常不便,尤其是火化后做道场的传统对小区其他住户的生活不可避免地造成影响。农村的做法是遗体在家摆放,具体时间请算命先生确定,有的最长达10天左右,遗体接运、冷藏存放、美容等事项由家属请人上门服务,房屋门口搭灵棚,奏哀乐,招待祭奠者,死者不能安息,生者忙得疲惫不堪。这样做的缺陷,一是各项事宜由丧属按农村传统习俗操办,很多是封建迷信做法,不文明。二是殡仪服务人员大多是没有从业资格的个人或小团体,不正规。三是搭灵棚、奏哀乐、吹喇叭给人阴森恐怖的感觉,而且扰民。
2、殡仪服务市场规模小、乱。目前,除苏州市殡仪馆外,其他殡仪服务主体普遍存在经营场地小、服务简单、功能不全、业务不规范等问题。这些服务主体绝大部分是个体性质的花圈寿衣店,服务人数为1-3人不等,营业面积10-30平方米的占90%,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群众办丧事的多样化需求。花圈寿衣店房子矮小破旧,位置散乱,不成规划,影响城市整体形象。还有一些“殡仪游击队”,人员相对固定,文化层次比较低,他们没有经营场所,脱离相关主管单位的管理,收费随意性较大,业务来源主要依靠朋友、熟人介绍。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城市和农村都大量存在的个体黑中介为牟取暴利,在提供殡仪服务时无视殡葬改革的新成果、新风尚,大力推行封建迷信习俗,将劣质的丧葬用品假冒优质产品,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
3、殡仪服务市场监管缺位。近年来,殡仪服务市场走上了社会化、市场化道路,大量的新型竞争主体加入到这一特殊行业,活跃了殡仪服务市场,为群众办丧事带来了便利。但部分殡葬从业者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家属对死亡的禁忌,在价格或质量上对消费者进行欺骗,甚至还通过销售封建迷信品、恶意抵毁殡仪馆名声等非可持续发展方式来获取不正当利益,加剧了公众对殡葬行业的不信任。在农村,形式多样的违法违规行为更是屡见不鲜,尤其是不具备遗体运送资格的大量黑车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隐患。对于这些行为,相关主管部门虽然也采取了一些专项整治,但由于多种原因,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规范殡仪服务的政策法规比较薄弱。目前,殡葬行业适用的行政法规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按现在的眼光看,该条例可操作性不强,一些内容已不适应现实社会的发展需求,规范殡仪服务的条款也非常有限。虽然国务院、民政部相继出台了一些配套解释和行业发展规划,但是由于各地方的风俗习惯、社会发展程度差别较大,全国性的政策法规只能起到指导作用,殡仪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还有待于地方政策法规对症下药。从殡仪服务管理较好的城市看,其地方法规文件发挥的作用很大,而苏州关于殡仪服务发展的政策规范屈指可数,且缺乏系统性,因此很多改革推进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二、殡仪服务市场的发展方向
市场是以需求为导向的,群众的需求是殡仪服务发展的根本动力。从社会进步趋势、从群众需求中可以发现,殡仪服务呈现出多样化、文明化、简约化、一体化的特点。
1、多样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日新月异,殡葬改革初期提倡的花圈、简单遗体告别等寄托哀思的形式已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遗体整容、鲜花、礼仪等个性化、多样化的殡葬需求越来越普遍,加上城市功能的重新定位和规划调整,迁坟、遗骨二次火化的特殊殡葬需求也明显增加,市场要求殡仪服务主体增加对信息的灵敏度和研发能力。同时,由于不同群体经济能力的差别,社会殡葬需求构成呈“橄榄状”,两头小中间大,即一般的殡葬需求占60%,高、低两种水平的殡葬需求各占20%。这就要求殡仪服务主体在提供服务时充分考虑不同层次群体特别是高低两端群体的不同需求,使他们在接受服务时有充分的选择权。
2、文明化。文明是现代殡葬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中国殡葬在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不同地区也有着不同的殡葬习俗。越来越理性的现代人审视着这些殡葬习俗,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态度,抛弃愚昧落后的做法,挖掘文明合理的因素,发展新型的殡葬文化。殡仪服务主体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注重促进传统殡葬习俗与现代殡葬文化的有机结合,既要体现传统殡葬习俗,尊重多年延续下来的传统殡葬习惯,又要体现现代殡葬文化的高雅时尚。
3、简约化。厚葬是封建时期盛行的殡葬方式,本质上是对贫困百姓和社会底层的压榨。现代社会提倡厚养薄葬,这既是对逝者的敬重,也是对社会资源的节约利用,更是人类思想解放和文明进步的体现。从土葬到火葬,从披麻戴孝到鲜花哀悼,从骨灰寄存到骨灰撒江再到骨灰树葬,殡仪服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殡葬改革的简约化趋势,自身也在响应简约的号召,抛弃了殡葬习俗的许多复杂做法,引领殡葬新风尚。
4、一体化。逝者离去,丧属的精神遭受打击,他们最渴望的就是能享受到贴心的殡仪服务,从给逝者穿衣、美容、消毒、护灵、运送、火化及办理各种相关手续,由殡仪服务人员提供一条龙服务,全程协助完成丧事活动。在调研中发现,越来越多的群众希望能在服务场所办妥一切丧事活动,彻底解决在家办丧事的诸多不便。殡仪服务市场已经敏锐地察觉到群众的这种需求,相关从业者也尽力扩大服务项目,实现服务一体化。
三、苏州市民政局应在殡仪服务发展中有所作为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下,民政部门作为殡仪服务的主要供给者,有责任引导一个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服务优良、竞争有序的殡仪服务市场,及时了解并满足群众的殡葬需求,营造诚信殡葬、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的社会风气,真正体现民政部门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切实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政治要求。
1、新建殡仪服务中心。新修改的《殡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除遗体接运、冷藏、火化业务由殡仪馆承担外,其他的殡仪服务项目将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据此,民政局应该积极提前准备,整合殡仪馆现有资源,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新建一个满足群众需求、与苏州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殡仪服务中心,发挥行业示范作用。据了解,全国很多大中型城市都有规模较大的殡仪服务中心,社会反响好,我们可以借鉴这些经验做法,建设一座集美容祭奠、停灵守灵、追悼告别、餐饮住宿等功能于一体的殡仪服务中心,提供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实现专业化、人性化、文明化、贴心化,让群众在中心内就能办妥所有丧事活动,彻底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殡仪服务中心在坚持诚信经营的同时还应坚持文明经营、绿色经营,自觉抵制不文明、不科学的丧葬习俗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拒绝不利于殡葬市场有序发展的一切不良因素,增加群众对该行业的信任度和认同感。
2、坚持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如今,殡仪服务已逐步市场化,开放化,我们并不避讳经济效益,也鼓励经营者按经济规律提供服务,促进殡仪服务市场有序发展。但殡仪服务作为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关系到人生的最后一步,一旦处理不好,将会激化社会矛盾。因此,民政局提供殡仪服务时,必须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在保证低价位殡葬服务项目长期足量供应的基础上,制订相应的优惠减免政策和绿色通道,确保特困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弃(婴)儿等弱势群体“死有所葬”,能享受到最基本的殡仪服务,防止出现困难群众“死不起”的社会现象发生,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3、发挥行业监管职能。目前,殡葬监管工作主要由民政局下属的殡管所承担,但由于《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较抽象、管辖区域范围广、执法人员数量较少等困难,真正发挥行业监管职能还有很大的空间。下一步,民政局应考虑牵头制定一个适合苏州现状的行业规范,从文明城市的角度规范殡仪服务,充实殡葬管理执法队伍,并联合工商、公安、国土等部门,对全市殡仪服务机构和殡仪活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价格欺诈、黑车运尸等行为,整顿殡仪服务市场。
4、加大对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虽然国家制订了《殡葬管理条例》及配套实施意见,提出了殡葬行业发展规划,大力倡导殡葬改革新风尚,并在抓紧修订《殡葬管理条例》,但还有部分殡葬服务从业者和普通群众对殡葬法规和政策不了解,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殡葬事业的整体进步。针对殡葬服务从业者,民政局、殡管所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定期检查考核、行业技能大比拼等方式,提高服务人员知法懂法的水平,实现文明服务。针对普通群众,民政局、殡管所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社区等平台宣传政策法规,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殡葬改革。(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处长朱庆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