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长春市民政局了解到,长春市日前正式实行社区工作者带薪休年假制度,全市近万名社区工作者将享受到带薪年假。
据介绍,凡是在社区工作满1年以上的社区委员会成员,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下派干部等,均可享受此待遇。其中,最长年假可休15天,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补贴或工资收入。
长春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郑秀梅告诉记者,让社区工作者也能享受带薪年假是民生工程的一部分,有利于公共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形成。这一措施在全国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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