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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一份集体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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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8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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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这份新政策将使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生双女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
  由于我省已经进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人口出现结构性回升。为控制人口增长速度,我市决定出台计生利益导向新政,鼓励农村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这份意见中出台了多项新政策关照农村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家庭。今后,针对这两类家庭,只要年满50周岁至59周岁(含59周岁)的父母,每人每月给予40元生活补贴,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也将从今年起至2010年,由目前每月10元逐步增加到每月40元。对自愿参保的两类家庭给予每户每年200元的补贴,直至年满59周岁。值得注意的是,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保证书,表示不再生育和抱(收)养孩子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分一份集体福利和集体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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