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日起,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将有自己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与“一老一小”大病医保中的“一老”一致。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的全覆盖。据悉,此项制度将涉及47万人。
城镇劳动年龄内残疾人员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个人仅需缴纳300元,其中1.8万的重度残疾人员,也将免费参保。
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医”原 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医”原则,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参照“一老”保险,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据介绍,此次保险的筹资标准分为两档:城镇无业居民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其中个人需缴纳的部分为600元,财政补助100元,其中享受城市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参保所需费用则全部由政府承担。
城镇劳动年龄内残疾人员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个人仅需缴纳300元,其中1.8万的重度残疾人员,也将免费参保。
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医”原 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医”原则,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参照“一老”保险,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