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淀区政府获悉,为进一步减轻城乡特困家庭子女的就学负担,6月1日起,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临时救助的标准。
海淀区民政局、财政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不含自费择校生),临时救助标准为上高中(含中专)阶段,每年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上大学阶段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学费低于救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该政策保障了困难家庭子女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争取早日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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