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4点30分,市劳动保障局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有关通知的精神,同时安排部署本市开展地震灾区来京务工人员情况监测及慰问工作。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把手以及市劳动保障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及时掌握地震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积极做好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工作地顺利进行。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充分调动街道、乡镇社保所以及社区和村级就业服务力量,对本辖区内,招用四川、甘肃、重庆、陕西、山西、宁夏等地区来京务工人员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中涉及地震灾区的来京务工人员总量,家中有受灾情况的来京务工人员总量以及灾区来京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等。同时,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与招用灾区来京务工人员较集中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与涉及奥运工程、奥运服务和保障的用人单位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指定联络人员,确保及时了解掌握来京务工人员的变化情况和主要需求。
会议还安排了开展灾区农民工慰问工作。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将结合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监测工作的开展,调查了解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的家乡受灾情况,并对家庭遭受地震灾害较为严重的来京务工人员进行慰问。
会上,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欣庆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做好灾区在京农民工的监测工作。对来自地震灾区的农民工数量、家中受灾情况、灾区农民返乡情况等进行监测,摸清灾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重灾区农民工的具体情况。二是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区在京农民工的思想工作和安抚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来自灾区的农民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抚和慰问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努力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从感情上、生活上关爱农民工,保证他们思想和生活的稳定。三是要切实加大维护灾区在京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各区县、各部门要把落实市委、市政府“无拖欠工资问题”与及时、妥善处理好灾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紧密结合,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灾区农民工能及时把工资邮寄回家乡。同时,妥善协调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保证灾区农民工能够及时返乡。张欣庆局长还要求,要特事特办,妥善做好抗震救灾受伤人员相关工伤和医疗保险待遇认定发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