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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改善社区办公条件 大幅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

2008-07-17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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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从社区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等方面,全面加强社区工作。 

所有办公场所都将超300平方米 

我市现有586个社区,3632名社区干部。按照《意见》,我市将进一步统筹规划社区规模布局,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城中村改造区、棚户改造区以及城镇新建的小区,都要按照居住人口不低于2000户的标准,具备条件的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成立社区,纳入统一管理。 

《意见》指出,在城市建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规划时,要一并对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进行规划。我市力争在十一五末彻底解决我市社区办公用房问题,使所有社区的办公和活动用房面积均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大幅提高社区办公经费 

从今年起,我市加大了对社区工作经费的补助。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阎良每个社区每年补助15000元;长安、临潼、高陵、户县、周至、蓝田每个社区补助10000元。从今年5月起,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阎良的社区工作者补贴标准调整为人均每月1000元,长安、临潼、高陵、户县、周至、蓝田的社区工作者补贴调整为人均每月800元。 

为社区工作者交两金” 

我市出台了《西安市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从今年5月起,我市社区工作者可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工作者两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由街道办事处(乡镇)统一办理。 

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各区县财政解决,社区工作者个人缴费部分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代为扣缴。 

选聘百名大学生到社区任职 

2008年起,我市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任职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使全市60%的社区都有1名高校毕业生任职。今年,全市选聘100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任职,每人每年补贴2.1万元,并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今后,街道工作要向社区转移,从今年起,凡未满35周岁的街道干部,都要下派社区锻炼12年。 

准入制度为社区干部减负 

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出台意见,通过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规范社区工作秩序,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部门、群众团体及社会经济组织拟将相关工作事项交付社区开展的,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社区承担的以外,均实行准入制度,由市、区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分级审批,以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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