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市大东区,新建小区里活动中心、服务中心、教育中心、社区卫生站、社区书屋等公共设施一应俱全;老旧小区与新建小区“嫁接联姻”,实现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共享、文明共建。沈阳市日前召开推进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会议,积极推广大东区的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经验,并对在沈房屋开发企业提出严格要求:所有新建、扩建小区必须全部足量、高质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居民公共文化用房“一个平方米都不能少”。
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社区文化中心建设要纳入城市规划,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沈阳市对社区公共用房的使用面积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力推进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2004年,大东区在全区新建楼盘中全面推行开发商、物业公司、社区“三位一体”的和谐社区建设新模式:社区成立党工委,党工委书记由开发商中的党员担任,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包括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在内的社区公共用房由开发商无偿建设。这一模式有效解决了开发商、物业公司、社区互相掣肘的问题,形成了工作合力,为居民群众营造出便捷、和谐的生活环境。在此基础上,大东区还探索出一条新老社区“嫁接”、共建和谐的新路子,开发商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让居民群众也得到了更多实惠。目前,大东区“三位一体”新型社区已达到24个,今年将达到40个;全区社区公共用房全部达标,平均面积达952平方米,社区活动室、图书室等“一站四室”配套率达100%,社区图书室藏书都在一万册以上。2005年,大东区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区”。
借鉴大东区经验,沈阳市要求全市所有新建、扩建小区必须保证社区公共文化设施与房屋开发同步设技、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使用。相关部门将对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将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编制中,因地制宜,结合各区域的民俗、文化、特点进行科学规划。沈阳市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发出倡议:发展不忘回报,不忘承担社会责任。并承诺按照规定要求,拿出部分开发面积支持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使社区广大居民能够就近、便捷地参与公共文化活动,
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