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市委、市政府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整体布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试行)》,调整充实了市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财政、民政、公安等部门派出专人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市里对先期试点的6处乡镇(街道)18个社区,给予每个社区20万元的扶持。拟定了《诸城市农村社区建设考核奖励办法》,市政府对社区建设达标的乡镇(街道)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组织、人事部门将社区建设列入干部任期目标,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责任明确到人,并把农村社区中心的选址、功能配套、工程进度作为督查的重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目前,该市18个试点社区的服务场所已经确定,社区服务中心及各服务站建设正在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