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这天照例举行了法制宣传活动。与往年相比,这次法制宣传活动多了一个“亮点”———台江区6名社工集体亮相。至此,福州市已经出现了14名青少年事务社工,这标志着福州成为福建省首个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的城市。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新生的社工事业因为经费严重不足而面临“成长的烦恼”:宣传不够、经费不足、环境简陋……而也就在2006年12月6日,福州市将新增财力2.2亿元集中投向公共服务。那么,作为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之一,新兴的社工事业能否分得“一杯羹”呢?如何彻底解决困扰社工事业发展的经费不足问题?
徐超们的烦恼
2006年9月,福州市第一批青少年事务社工应运而生,主要分布在台江区宁化社区、鳌峰街道办事处和十三桥社区居委会等7个试点社区中。
社工即社会工作者,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机构、家庭、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以帮助其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主要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
据悉,为了便于青少年与社工联系,共青团福州市台江区委还专门开通了一部热线电话。“但热线不热,主要是因为宣传经费紧张,市民并不知道有青少年事务社工,更不清楚社工的工作。”共青团福州市台江区委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除了宣传不足,福州市14名社工至今也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而是“寄生”在团委办公室或是街道办事处,像打“游击战”。他们先借用其他办公室集合、分配工作,然后再“分散作业”。为了改善社工的工作环境,台江区团委只能从原本就很拥挤的办公楼里腾出一间杂物间作为社工的临时办公室。办公室很简陋,只有一些办公桌,像电脑这样的“奢侈”办公品,都是社工自己配备的。
宣传经费不足、办公场地简陋成为台江区团委开展社工工作的难题。而接到第一个求助电话后,福州市共青团台江区区委书记徐超又有了新难题:按照事先制定的社工服务章程,遇到此类问题,社工应提供“上门服务”,而从福州市到福清市的来回交通费是40元,以每周服务3次到4次的频率计算,社工1个月单是车费就需花费480元。但目前,政府给予一名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全年交通补贴仅为200元。
社工难为无“米”之炊
事实上,台江区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经费紧缺的问题,其他试点社区同样存在。目前,福州市共有14名青少年事务社工,绝大部分是高校的在校大学生。由于学业未完成,他们承担的社工工作只相当于他们的毕业实习环节,每个月合计提供服务12个半天,而非全职。
福州市团市委宣传权益部部长金伦告诉记者:“之所以招募兼职社工,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经费的限制。按照每个社区与社工签订的协议,每名社工1年的工资为5000元,其中200元是全年交通补贴,即每名社工每个月的工资是400元。”据介绍,共青团福州市委原来的设想是向社会招募全职社工,按照现有兼职社工的月薪推算,每名社工的日薪为67元,那么全职社工的最低月薪约为1474元。“从目前经费情况看,根本无法支付全职社工的月薪。”金伦无奈地告诉记者。
“目前,除了社工的工资以外,上级部门并没有划拨给区里其他经费,社工经费不足的部分由区一级财政补贴。”徐超告诉记者,“这仍然无法解决经费紧张问题。为了节约经费,社工只能节省开支,如组织社区中的青少年开展活动时,需要的道具多是由社工自己动手制作。”
2006年12月6日,福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6年市本级预算超收安排的决议,新增财力2.2亿元集中投向公共服务。在采访过程中,福州市财政局预算处和市人大研究室工作人员均表示,这2.2亿元超收财力将有一部分投入到社区工作中,主要是作为社区就业的工作经费,至于对社工工作是否有投入目前尚不明确。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种不明确并非上级部门舍不得投入,主要是因为目前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社工都未在任何部门或单位注册过,没有正式的“名分”,社工的工作方法以及具体形式都处在摸索阶段。因此,在经费投入方面,上级部门十分谨慎,加大对社工事业的投入,甚至社工所有费用由上级部门买单还需要一些时日。不过,这位人士还谈到,如果社工事业没有充足的投入,那么扩大社工工作的服务范围、吸引和扶持专业的全职社工将成为无“米”之炊。
多种模式可供借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福州在全市7个社区开展的青少年事务社工试点工作,很大程度上借鉴了上海市的阳光青少年社区事务中心、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新航社区服务总站3家大型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街道社区设站建点提供社工服务的经验。
徐超将阳光青少年社区事务中心的做法称之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即由政府委托某非营利性民办机构在社区中提供社工服务,其向儿童、青少年、残疾人以及其他需要服务人群提供的一切服务均由政府买单。而据了解,除了“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社工职业化道路的另一个方向则是政府包揽式,即在政府相应部门设置社工岗位,给予一定的编制,提高专业专职社工的待遇,所有经费由政府负担。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讲师林乃森说,现代意义的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的专门职业,是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就业困难、贫富悬殊、流浪乞讨、犯罪吸毒、群体性事件以及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等一系列复杂社会问题随之出现,人们对社会服务需求的层次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质量越来越高。在这种形势下,政府必须大力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
据了解,在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社会工作者中有很大比例(超过90%)的人员被雇用在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部门。其余的绝大部分被志愿者组织所聘用,只有极少数人从事私营社会工作。其中,招录和管理社会工作者的社会服务部门是英国地方政府系统中的一部分,由中央政府和地方税收共同支持建立。
“社工的费用由谁支出,是个必须解决的问题。”林乃森认为,西方国家社工的费用一般采取政府购买一部分,社会基金提供一部分,受益者分担一部分的做法。虽然目前中国的各类基金会还不发达,但即便全是政府购买,依然是一种高效选择。
金伦告诉记者,让他感到高兴的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2006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也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帮助社区落实开展公共服务的资金、场所和人员,对社区组织开展的互助性服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微利性商业服务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金伦表示,要壮大福州市专业全职社工的队伍,亟待政府财政加大对社会工作的投入力度,“这次福州市将新增财力2.2亿元集中投入到公共服务是一个非常有利的信号,说明了政府对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