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徐州市民政局对长期不开展活动,或两年及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6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社会团体,依法予以撤消。
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徐州市部分民间组织有的长期不开展活动;有的终止办学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有的长期失去联系,查找不到举办者的下落。这些单位长期不参加民间组织年检。根据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徐州市民政局依法作出决定:对徐州市科创培训中心等6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徐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研究会等5家社会团体撤消登记。
(汪敏 金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