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会工作 将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应用于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的一项专业社会工作。其任务是:
(1)协助学校对一般学生实现教育功能;对有特殊困难、特殊问题或有特殊才能的少数学生给予直接或间接的社会服务。
(2)协助学校领导研究学校中所出现的问题,并与教育行政部门及社区服务部门或单位联系,提出对儿童、青少年服务和有关他们的福利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与教师合作,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善学习环境,发展儿童、青少年的独立思考和独立生活的能力。
(4)发展校外横向联系,与社区各团体、机关保持联系,根据社会上的各种需要,定向地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各种人才。
(5)与儿童福利机构、公安机关、工读学校、精神病防治院、救济院保持联系,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和青少年寻找适合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出路。
(6)主动地、经常地征求心理学、教育学、心理卫生等方面专家,以及医生、护士、律师、教育行政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美国是开展学校社会工作较早的国家。1906年,波士顿、哈特弗德和纽约等地就创建了学校社会工作专业。1 945年,美国成立了全国学校社会工作者协会,它是后来的“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许多国家都设有学校社会工作专业,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我国的学校社会工作还没有实现专业化,学校社会工作的任务一般由校长、教导主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承担。此外,校外辅导员(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官兵、离退休老干部和其他有影响的人士担任)作了大量的学校社会工作。
来源:青翼社会工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