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龙岗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去年5月正式启动,12月正式开始对判处非监禁刑的罪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区司法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一家社会工作服务社引入16名社工,分派到13个街道司法所开展工作,建立起专门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填补了刑法对社区矫正执行中的不足。在具体工作中,龙岗区司法局以努力提升社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服务水平为重点,指导社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了专业社工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
据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区矫正对象每半个月要向各司法所和社工电话汇报一次,每一个月当面汇报一次并做出书面思想汇报。正是利用这个机会,司法人员和矫正社工与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了畅通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