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评选全国百岁健康老人候选人的通知 “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社会工作在行动”主题征文 中国社工协会支援灾区热线开通 关于“走进东江源”活动严重违纪公告 中国社工协会捐款公示
您所在位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工实务>矫治社工

山东将全面推开社区矫正

2007-01-29  来源:光明日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报济南128电 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类罪犯,将全部纳入社区服刑范围。经过三年试点,山东省的社区矫正工作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开。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获悉,社区矫正试点范围将由目前的济南、青岛、枣庄3个试点市扩大到17个市。据介绍,社区矫正是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服刑人员,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服刑人员,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2004,山东省作为全国六个试点省市之一,在济南、青岛、枣庄三市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三年来,山东省的社区矫正工作累计接收矫正对象6330,已有1748人解除矫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和解除矫正的人员中,迄今无一人重新犯罪。在总结三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社区矫正今年9月底前将在全省全面推开。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TRS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2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