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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问题与矫治社会工作

200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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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胜义

违法犯罪(crime),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几乎都面临犯罪率直线上升、犯罪年龄不断下降的问题。至于犯罪行为的种类,更是五花八门,令人怵目惊心。其中,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包括:盗窃、伤害、故意杀人、恐吓、强盗、抢夺、赃物、侵占、伪造文书、妨害公共危险、妨害风化、诈欺背信、枪炮弹药、烟毒、走私、贪污、掳人勒索、赌博、违反麻药条例等。

近年来,犯罪型态翻新,乃出现组织犯罪,如包赌、包娼、收受赃物、走私黑枪、贩卖毒品、强收保护费、开地下钱庄,以及白领犯罪,如侵占公款、操纵股市、协助逃漏税、作假帐、网络犯罪等。

对于这些犯罪行为的处置,过去的观念是[以牙还牙][鸡杀儆猴],采取严刑峻罚,以期遏止;新近的观念则重在行为矫治,以协助犯罪者改邪归正,重返社会。而在犯罪矫治过程中,包括审前调查、受刑期间的个别咨商及职业训练、假释期间的观护辅导、出狱之后的更生保护,以及犯罪被周人的辅导等,社会工作者经常有机会介入其中,与观护人、心理治疗师、教诲师、精神科医师等专业人员,共同为犯罪者及犯罪被害人提供人道协助。当然,有时候,观护人员之中也有具备社会工作背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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