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国家和社会制度不断变迁和发展的同时,关于残疾人的许多问题也逐渐尖锐和明显起来。我国的残疾人一直处在社会的底层,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贫富差距的拉大,残疾人要在社会上立足显得越来越困难。在这里,我们将对残疾人的生存状况进行调查和研究。针对残疾人的生活现状;社会需求;社会政策及社会支持和残疾人服务事业几个方面进行研究,希望能发现目前我国残疾人这一群体所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从而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残疾人 生存现状 反思 介入
一、 引言
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国家和社会制度不断变迁和发展的同时,关于残疾人的许多问题也逐渐尖锐和明显起来。我国的6000万残疾人一直处在社会的底层,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贫富差距的拉大,残疾人要在社会上立足显得越来越困难,残疾人生活条件差;残疾人就业难;残疾人的婚姻家庭不容乐观;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等等问题相继出现。针对这许多问题,国家制定了那些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制定和实施了一些什么样的相关政策?这些法律和政策实施后的效果怎么样?等等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去发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每况愈下,到底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执行不力呢?还是社会政策落实得不够彻底呢?还是其他种种原因呢?恐怕兼而有之吧。而不可否认的是,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不像我们的“计划”中所要达到的那么好。在社区调查时,负责人说了这么一句话:现在健全的人还找不到工作呢,有残疾的怎么找得到?根据现有的许多调查显示,残疾人的生存面临着重大的威胁。
在这里,我们将对残疾人的生存状况进行调查和研究。针对残疾人的生活现状;社会需求;社会政策及社会支持和残疾人服务事业几个方面进行研究,希望能发现目前我国残疾人着一群体所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从而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 文献回顾
(一)概念界定
我国关于残疾人的定义,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目前我国有6000多万残疾人,其中肢体残疾877万人,在这里,我们所调查的对象就属于肢体残疾的残疾人群体。
在我们的调查中,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主要是指残疾人的生存现状,生存环境和生存条件,并且对这些方面进行分析和判断。
(二)相关研究
残疾人生活状况特点
1 、贫困残疾人数量。全国共有贫困残疾人1372万,占全国6000万残疾人的五分之一以上;约占全国5000万贫困人口(截止到1997年底)的三分之一。
2、贫困残疾人地域分布。贫困残疾人绝大多数集中在农村,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省份。
3、贫困残疾人与贫困人口的比例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贫困残疾人占本地区贫困人口的比例较低,也就是说,经济条件越好的地方,贫困人口中残疾人占的比重就越大。
残疾人贫困的主要原因
1、自身残疾影响
(1)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有诸多不便;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沉重。
(2)缺乏寻求帮助和自立的意识。
2、外界条件限制
(1)缺乏适宜的康复训练条件,无力负担康复费用。
(2)缺少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文化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
(3)由于社会偏见,残疾人在就业或从事生产劳动时,常因残疾而受到歧视。
3、扶持力度不够
(1)大多数贫困残疾人能参加生产劳动,可以通过扶贫开发解决温饱,但在扶贫工作中,常因残疾而被忽视,相当数量未被列入扶持对象。
(2)国家投入的专门用于残疾人的康复扶贫专项贷款,规模较小,一些地方没有落实匹配资金,受惠的残疾人有限。
4、保障标准偏低,现行政策不落实
《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后,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但部分地区由于经济实力等原因,政策和规定并未真正落实,残疾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扶持和救助。生活在农村的贫困残疾人中,30%生活在国定贫困县,70%居住在其它地区。
其他学者对浙江八地的调查过程以及结果显示:
1、大部分残疾人都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他们不仅要在极微的收入下勉强维持最基本的温饱问题,更需要支付大量的医疗康复费用以及子女的受教育费用。近80%的残疾人月生活费在400-800元之间,远远低于我国现阶段人民的平均生活消费水平!
2、从残疾人从事的工作来看,超过一半的残疾人属于工薪阶层,工资奖金等劳动收入是其生活收入的总来源。当然也有少部分人根本就没有固定收入,只能依靠政府补助和亲友的资助来维持生活开销。
3、在当前残疾人保障并不完善的前提下,残疾人在家庭经济生活出现困难时却极少向政府和残联等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在我们的访谈中案主表示,“他们根本不会理解我们的困难”。
4、从残疾人目前的受教育程度来看,残疾6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高学历高文化的人群比例严重失调,其中大专或本科及以上的比例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仅占了5.20%,远远低于支持人的发展水平。而其中,小学和初中学历的普遍较多,分别为35.20%和37.90%。
5、残疾人的婚姻家庭状况不容乐观。残疾人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在工作、生活中或多或少会受到很多人的歧视。由于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压力,残疾人的家庭婚姻状况也出现越来越严重的问题,残疾人的离婚率呈逐渐上升的趋势,现在已经高达40%以上。残疾人谈对象一般多是找残疾人,相比之下,这种婚姻状况还要稳固一些。在中青年的残疾人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根本找不到对象,这一点在农村就更加突出。
我国关于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针对残疾人问题,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其中最突出的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及配套实施方案》、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等,分别对残疾人的权益,残疾人教育及就业问题,残疾人社会保障等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目前,除了中央统一制定的政策以外,各地政府等部门也在积极的开展残疾人就业、无障碍工程等活动,残疾人事业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三、 研究方法及资料收集过程
本文采用的是质性研究的方法。质性研究十分强调对问题的深入分析,但结果并不具代表性和推广性,但允许较少的样本量。本文研究的是残疾人的生存状态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了解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情况。由于我们这一小组的研究对象是残疾人本身,所以我们采取直接对少数残疾人访谈的方法以取得资料。
这次调查的对象共三个。我们首先联系了“清河车友会”的两位残疾人。他们一人(以下以W指代)为双腿残疾,要借助双拐和轮椅;一人(以下以H指代)为单腿残。两人在一个社区居委会工作,联系了清河地区的腿部残疾人组织成立了“清河车友会”,“车”的意思为残疾人车,表示大家都为残疾人。这两位作为残疾人中的积极乐观者,对很多问题都有自己的看法,态度也和媒体上宣传的有些不同。也正是因为他们自身作为残疾人有从事这项事业,对残疾人的情况比较清楚,并且我们交流起来比较顺利,所以首先找到了他们。鉴于他们属于生活比较好的残疾人,我们在做完第一次和他们的访谈后,请他们帮我们联系了另外一位生活状况较困难的残疾人(以下以Y指代),并在他的同意下对我们的谈话进行了录音,希望通过对不同的人的情况的了解,能对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更全面的评估。
当然,仅仅三个访谈对象并没有什么代表性,但最起码能够透过这个群体的眼睛了解一些周围的情况。同时,由于H和W对残疾人的情况比较了解,而且善于交流,我们也得到了不少信息。再加上小组成员对访谈资料的理解和反思,从刚接到这个课题到现在,大家都对残疾人和残疾人服务事业有了更多地了解。
四、 研究发现与分析
(一)残疾人维权困难
当我们开始问到残疾人的权利和权益问题时,清河车友会的创始人H和W告诉我们,清河车友会成立之初,第一个活动就是召集所有的会员(均为残疾人)学习残疾人保护法,为的就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H提到,他在工作中遇到过一个朝阳区的法官,竟然不知道还有残疾人保护法,一个女性残疾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只知道用妇女保护法来解决。当他知道残疾人保护法1990年就已经制定并颁布时,很惊奇的说:哦,还挺早的呐。然而十几年中,他从来就没有用过,也没有见其他的法官、律师用过。中国进入法治社会已经几十年,法制教育也在全国各个阶层开展进行,作为法官居然还不知道残疾人保护法的存在,这件事的真实性让我们不敢肯定,但从中反映出的残疾人法制教育的严重缺失却让我们忧心忡忡。
中国现今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执法监督部门的工作也处于发展阶段,加之普法教育的相对落后,许多人还不知道应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我们的处境真的很艰难时,有些人还是像过去封建旧社会时那样,希望能找更高级的官员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清河车友会成立之初,就有会员以为“我们终于有个说理的地方了”,认为这个互助组织是个“组织集体上访”的机构。当我们问及:残疾人保护法修改中,有人反映,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呼声难以传上去,他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两位老师对相关的工作比较熟悉,我们的问题的说法就比较专业了)。他们的观点是:地区闭塞,经济落后,相关机构设置不到位,相对来说,北京的情况就比较好一点了,最起码他们就可以代表清河地区的残疾人说说话。至于那些村子里村支书都找不到的地方,不只是残疾人的权益无法保证,广大农民的权益同样受到侵害; 同时,由于法制教育机构的缺失和地方行政及执法机关在工作上的不作为等行为,很多人不能在原居住地得到公正的法律保护。加之封建社会人治思想的影响较深,无助的人们自然就希望能像封建社会一样直接去找高级官员来处理。从而上访数量在近几年大量增加并逐渐成为一种倍受关注的社会现象。许多地方的案件被上访的群众直接提交到地级市、省会,或北京。同时,上访人数不断增加也相应带来了一定的社会问题,也影响到了地方的安定团结和治安秩序。这跟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政策是相矛盾的。所以政府并不支持上访行为。从访谈中可以了解到,我国的法制建设仍然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另外,当谈到社会对残疾人采取的各种特殊保护措施,特别是涉及到无障碍通道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时,两位行动不便的受访者(H和W)比较有意见。H说他做过一个调查,访问某大商场的老板无障碍通道问题时,那位老板说:正常人的钱我还挣不过来呢,就没想过要挣这些人的钱。可见一斑。即使那些有相关设施的地方,“无障碍”也往往变得“有障碍”:盲道上不时出现的电线杆和胡乱停放的车辆、通往大门的层层台阶、封住轮椅通道的门……如果我们是残疾人,就会发现寸步难行。这需要的是全社会意识的提高,外国电梯内都会有一面大镜子,方便行动不便的人不用转身就可以看到电梯内的指示灯,而我们的工人在铺设盲道时,根本就不清楚那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作为中华共和国的公民,残疾人不能正常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人身权利,在出行及日常生活中得不到应有的照顾和保护。这些情况都反映了在保护残疾人正常的权益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而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二)经济状况不佳
在访谈过程中,H和W经常会提到:本地户口的残疾人情况街道办事处都有记录,对他们会尽量给与相应的照顾,经济困难的也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至于非北京籍残疾人的状况和其他省市残疾人工作的状况,他们也不清楚,因此我们只能了解到这个地区的状况。
Y先生有一条腿是假肢,同时脊椎患有有慢性病,基本没有劳动能力,每天都要靠药物控制病情。他的爱人也是残疾人,长期吃药,伴有阶段性失明。还有一个在上学的男孩。一家三口租住在狭小的平房。由于Y先生的妻子是外地户口,Y先生一家每月只能拿到两人份的最低生活保障,一共600元。这600元,大部分交房租、水电费,另一部分用来买药,剩余的钱连吃饭都不够,好在Y先生的妻子还能在身体稍好时做些家政服务来补贴家用。照H和W两位的说法,除去被家人收养的智残人,他们属于清河地区残疾人中最困难的家庭了。由于没有正规工作,也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险。Y先生的病比较严重,每年都要去医院治疗几次。而去医院就必需挂300元的专家号,这笔挂号费对Y先生来说就是相当大的开销。当时Y先生这样说:像我们低保家庭就是维持还可以,千万不要有事……
是啊,就和H和W两位说的一样,靠低保度日的残疾人的家庭,就如同大海上的小木舟,经不起任何的风浪。残疾人身体条件往往不好,医药费就是一大负担,国家并没有相关政策给与特别照顾。过年过节时,民政部会“送温暖”,给点日用品等,也会给点过节费,但就是这些,也并不是每个人每次过节都能得到,困难的人太多了,这些“温暖”要轮着来享受。
Y先生的情况属于比较困难的,其他的残疾人也有过得比较宽裕的,也有人还发了财,但那属于个别情况,很多残疾人都要依靠最低生活保障来维持生计,还有不少需要父母来照顾、补贴,大家也只能希望“千万别有事”、“走一步是一步”了。
在残疾人经济状况的问题上,我们调查的结果跟文献资料基本是一致的,即残疾人经济状况普遍不好。虽然地区不同,生活水平不同,对经济状况判断的标准也有不同,但残疾人普遍经济状况不佳却是一个共通的社会现象。造成残疾人经济状况不佳的因素是多重的,其中既有个人自身条件的限制,也有社会阻力的制约。这种情况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改进才有可能取得根本性的改观。
(三)婚姻状况比较稳定
在整理文献时,我们发现现有的调查结果表明身体上的残疾对残疾人组织和维持家庭生活都产生了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残疾人在组织家庭和维持家庭生活方面都比健康人要遇到更多的困难。
因此在访谈时,我们重点探讨了残疾人的婚姻现状,H和W先生表示,在他们的了解范围内,残疾人的婚姻状况几乎都很稳定。这跟各种调查研究显示的结果不大相同,现有的调查结果可能是真实的反映了某个地区的状况,但是因此就绝对的认为残疾人的家庭婚姻比健康人不幸是片面的看法。至少在我们的调查范围内,残疾人的婚姻状况基本都是很稳定的。因为残疾人在选择配偶的时候,要求相对较低,通常都会跟身体残疾的人组成家庭,夫妻双方互相扶持互相照顾。由于身体上的残疾往往限制了家庭经济上的发展,所以有很多残疾人家庭实际上是靠夫妻双方互相维持来支撑家庭的发展,这种互相依靠的关系无行中保证了其婚姻关系的稳定。但是身体上的残疾对择偶的影响并不是绝对的。同样也有很多肢体残疾的残疾人能够跟各个方面条件都非常优秀的健康人组成家庭。
残疾人的婚姻跟健康人一样都会受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H和W举例说明:某个残疾人家庭,男方瘫痪,女方健康。起初家庭和睦,后因男方做生意,家里的经济富裕起来,随着女方经常在外联系业务,他们的婚姻最终以女方离婚再嫁收场。这只是一个特例。不过这种能同患难却不能共富贵的情况是所有人都有可能会遇到的,并不因为健康或残疾就有所区别。所有的家庭生活都应建立在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基础上。H和W告诉我们,早些年许多外地人为了得到北京户口,会有目的性的选择跟残疾人结婚,婚后数月再离婚。当这种情况普遍发生后,有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章来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如规定离婚后户口返回原籍等,从而也保护了残疾人的婚姻状况。
Y先生结婚多年,妻子是外地户口。两人是在打工时认识的。我们去时,Y先生的妻子正好去打工了,所以我们并没有见到她。Y先生谈及她时仍然露出了幸福的表情。Y先生的家不大,但收拾得非常干净整齐。Y先生的妻子的照片摆在电视旁,两人的合照和结婚照片也都挂在墙上显眼的位置上。在谈到婚姻状况时,Y先生也表示两人的婚姻关系很好。Y先生家庭经济状况并不好,但婚姻状况稳定,算是当地比较典型的家庭,也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残疾人家庭的现状。
(四)教育和就业问题多多
残疾人的教育事业近些年来发展比较快,北京的残疾儿童基本上都能做到就近入学,和正常孩子一样接受教育。在高等教育方面,大部分高校也对残疾人也采取了比较宽容接纳的态度。当然,除去那些对身体条件又要的专业。当谈及出现了残疾人告高校拒绝接纳其入学的问题时,他们的态度很宽容,认为自身条件有限制,如果无法自理,上大学的可行性不大,残疾人不能一味的要求与正常人完全一样。他们很赞成残疾人发挥自己的特长,扬长避短,走自己的路。至于职业教育,现在基本上都是盈利性质的技校在进行了,如果残疾人想要学些技术,是没有什么其它的优惠的,学费一样出。政府和社会机构组织的培训很少,而且不能持久,无法满足残疾人学会的需要。
在就业问题上,由于残疾人自身的某些生理上的缺陷,许多工作不适合残疾人。并且由于许多就业单位的歧视问题,残疾人在就业方面困难仍然比较大。由于没有正式工作,残疾人也不能享受各种社会福利保险,这在一定上又增加了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同时,社会也没有相应的制度对残疾人就业给与相应的帮助及照顾,致使残疾人在就业方面仍然很困难。
Y先生一家的情况都反映出了残疾人在教育和就业方面可能会遇到的问题。Y先生从4、5年前开始逐渐失去工作能力,此前,他也只是打打零工,因为没有正式的工作,他不能享受各种社会福利保险,现在他的医药费成了家庭的一个重负。Y先生的妻子会在身体状况稍好时做家政服务来补贴家用,但是她所接的工作是通过一家家政公司介绍的,这家家政公司会从Y先生妻子所得的工资中抽取一部分作为中介费,并没有因为她是残疾人给以特殊对待。Y先生的孩子正在上三年级,学校考虑到其家庭状况减免了学费,除此之外没有给与任何照顾,学校也没有任何助学金或奖学金。孩子的教育支出在Y先生家仍然是笔大的开销。
当今,残疾人基本能跟健康人一样平等的享有在法律上规定的各种权利和义务,但是,在劳动和教育方面,残疾人受到的制约仍然是显而易见的。由于身体上的缺陷,残疾人在就业方面仍然困难重重,相应的就业培训的缺失使得残疾人就业难上加难。同时,教育方面的歧视相较从前已明显减少,在入学条件上残疾人基本跟正常人有一样的机会。但我国目前仍没有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在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的就业及教育方面给以相应照顾和保护。这也是残疾人保护工作中需要给与相应重视的问题。
(五)社会服务及社会救助工作缺失
中国现今的行政机构普遍过于冗杂,能切实做好工作的部门并不是很多。民政部同样有这种弊病。救助弱势群体的工作正在开展,但是针对残疾人的专门工作不多。各种工作在各级民政部门的逐层开展下,最后真正到达残疾人身上的时候,效果就大大缩水了。各种残疾人工作在中国起步都较晚,政府重视程度也不够,所以残疾人真正能从社会上得到的帮助其实并不多。
此外,由于教育状况、社会传统思想、国家政策等的影响,残疾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应当从社会和国家得到帮助。当生活出现突然的变故时,他们不知道能去何种机构和部门寻求帮助。同时,向政府机构寻求帮助的手续过于复杂,受限条件也比较多,实际效用又并不大,残疾人真正会主动向政府机构寻求额外救助的情况并不是很多。
当我们问及Y先生是否知道有什么地方能够给他帮助时,他表示并不是很清楚。他自己每月的医药费对他是很重的负担,但除了已经领取的低保,他不知道还有什么地方能帮助他改变现在的经济状况。国家的救济基本都是“救急不救穷”,如果是突发性疾病就有能可能申请到一笔一万元的救济金,但是对于他这种慢性病,国家却没有任何政策给与帮助和扶持。另外,Y先生也不知道有什么针对残疾人的社会志愿服务。所以也没有想过能让别人帮助他。这也反映出了我国社会公共服务还是有很多空白的。
反思和社会工作者的介入
(一)反思
不管怎样,我们首先要肯定一点的就是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中国残疾人的生活责任几乎完全落在家庭上,而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残疾人事业得到较快发展,自1979年上海开办了第一个弱智儿童学习班以后,全国各省市纷纷仿效,以官办、民办等多种形式,接纳弱智儿童。1988年,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接着,国家陆续制定实施了关于残疾人事业的三个五年计划,不仅给残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而且使残疾人事业从较低的起点走上系统的、有特色的发展轨道,拓展成为包括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福利、文化生活、无障碍环境等领域广阔的事业。
但是,从以上的研究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的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在这里提出几项最严重也是目前残疾人问题中最迫切要解决的问题,归纳如下:
1、残疾人的社会支持网尤其络脆弱。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残疾人几乎没有什么可靠的社会支持,除了政府对残疾人的一些保障和优惠政策以及亲人对残疾人家庭的帮助,残疾人几乎没有其他的社会支持系统,更何况,政府对这一人群的支持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和不完善,而社会上非政府组织的还没普遍成立。因此,就导致了残疾人遇到困难却求助无门的现象,他们根本就想不到有谁能帮助他们,同时也找不到可以帮助他们的人或者机构组织。久而久之,残疾人也就习惯了这种情况,即使遇到困难宁肯自己扛着也不愿意向他人或者一些政府、非政府组织寻求帮助。
2、残疾人社会资源的匮乏。不难看出,目前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教育和生活水平问题一直是威胁到残疾人生存的重要因素,对于这些问题,我国社会能提供以帮助解决这些问题的资源是十分有限的。正如上面所提到的,残疾人失去了工作能力,因为没有正式的工作,只是打打零工,他不能享受各种社会福利保险,现在他的医药费成了家庭的一个重负。在残疾人孩子的教育上,学校考虑到其家庭状况减免了学费,除此之外没有给与任何照顾,学校也没有任何助学金或奖学金。社会资源的缺乏是造成残疾人问题的重要原因,使得残疾人的生存如履薄冰,经不起任何负担和打击。
3、残疾人收入少,经济水平低。目前,残疾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生活补贴,除此之外,就只有靠自己外出做一些零工和亲人的帮助。我们访谈的Y先生说到“每个月每人可以领低保300块”,“ 就我疾病困扰我,没别的!我就有病,没别的困难!然后没病什么都是好的,出去干点什么都行,哪都有招工,招残疾人上班的那些也能凑合”,“ 你看我门家的柜子没啥东西都是药,你看……全是药,呵呵,要是全是钱就行了……”一般的残疾人几乎每个月都要花上几百块钱的医药费,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项重大的经济支出,对于经济窘迫的残疾人来说无病无痛,不用支付昂贵的医药费正是他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4、残疾人的思想意识有待提升。在中国广大的残疾人当中,其中不乏高学历,懂法律的人群,但是他们却缺乏严重的求助意识。他们的思想中没有“残疾人的困难,政府有责任帮助他们解决,社会有责任关注并帮助他们!”的意思存在。更别提大部分没有受教育,不懂得维护自己权益的残疾人群。
(二)社会工作者的介入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工作事业在中国的发展,残疾人社会工作也开始发展起来,在各地很多高校都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而残疾人社会工作因其扶助对象的特殊性而发展相对迅速。目前我国的残疾人社会工作已经有了自己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各类残疾人组织机构也对社会工作者在该领域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作为社会工作者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和拥有专业的社会工作意识。残疾人社会工作是对残疾人所做的社会工作,它不同于一般的残疾人服务,与其他残疾人服务工作相比社会工作者所提供的服务更有优势,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首先,从社会工作的理念上来说,社会工作的理念是社会工作区别于其他专业最重要的方面。社会工作者本着“助人自助”的理念,怀着宽容、尊重、平等的心理,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为服务对象提供最贴心的帮助。其次,从社会工作的界定上来说,我国的社会工作不仅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还包括移风易俗等社会改造方面的工作(《中国社会工作百科全书》编委会,1994)。这就说明了,社会工作相比较其他的社会服务范围更广,更全面。最后,从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来看,社会工作者着重于帮助残疾人正视并补偿自身缺陷,克服环境障碍,使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引导残疾人周围的人群认同残疾现状,并促成其相互支持并发掘现有社会资源,使其更好适应社会。
针对我们提出的四点残疾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社会工作者应该做的是:首先,帮助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联系各种社会资源,提供物质帮助,帮助残疾人在合法的条件下获得某些物质上的支持,在某种程度上解决其生活方面的困难。比如通过政策方面的服务使他们获得制度范围内的经济和物质支持,通过与非营利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的连接使他们得到优惠的甚至免费的服务等。其次,给与心理支持。残疾人由于身体条件上的限制,在很多情况下处于劣势,容易导致心理上的压力和自卑,社会工作者在关注残疾人的物质生活的同时,更要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第三,积极推动残疾人的教育、就业等事业的发展,提高残疾人的素质和能力。第四,维护合法权益。一方面促进残疾人立法的进程,完善法律实施的监督;另一方面提高残疾人的法律维权意识,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我们认为,作为社会工作者对于残疾人问题的介入首先应该从帮助他们建立广大的社会支持网络开始,联系政府组织,建立为残疾人服务的非政府组织,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倡导社区和个人自愿尊重和帮助残疾人,进而在全社会发展残疾人服务事业。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残疾人教育条例
3、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及配套实施方案
4、中国残联1998年开展全国残疾人贫困户调查的调查报告
5、《残疾人生存保障制度研究》,潘孝斌,2003年;
6、《社会工作导论》,王思斌,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7、《慈善周刊》,纪娟丽,2004年7月;
8、http://news.xinhuanet.com/employment/2003-01/22/content_70260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