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学科,是在十九世纪法国大革命之后发展而来的。我国的社会工作发端于20世纪初,在二三十年代有较大发展,后有中断。90年代以来,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尤其是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迅猛发展,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学科已经成形,而作为一种职业却始终未得成形。社会工作职业化问题日益成为制约社会工作专业发挥其应有社会功能的瓶颈。探索、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变得十分迫切并且受到学科相关人士的关注。然而,从理论上很少有人对此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从实践上国家有关部门、学术界、专业人士亦有不同方面的零星的举措。文章希望综观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现状,能够提出全面的职业化标准,深入分析职业化滞后的原因,并能提出可行的职业化措施。
第一章 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问题的由来
社会工作作为独立专业,成为一门应用社会科学学科,应当拥有相互关联的从业人员、学者、研究人员。西方社会工作的起源和工业化、城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面对工业化与城镇化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一些前卫的学者投身实践,开辟了社会工作的先河,可以说西方社会工作一开始就是紧密结合实践发展起来的,实践继而形成职业。对于中国来说社会工作是后发外生的学科,在中国生产这门学科的逻辑应当是:形成社会需求――探索本土化的“社会工作”――引进西方理论,中西结合――培养相关人才――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换句话说即有了职业化的基础,形成社会化的需求,然后进行实务探索,形成本土化的思路,切磋西方理论,然后积淀凝结成学科。这样才符合认识规律。然而改革开放后面对学术界百废待兴的局面,抢地盘、走捷径,超前引进西方社会工作理论,强迫形成学科。学者们一方面转手西方理论,一方面急着作二传手,开坛授徒,徒弟毕业了没饭吃,自然就引出了职业化的问题。据统计,目前全国至少有200所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以每所学校招收50名学生计算,每年毕业的学生就有10000人,而能从事社会工作职业的学生却屈指可数。[1]
社会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职业化的社会工作在西方已有100多年历史。当代社会工作的领域、对象日趋扩大,社会工作的制度功能也日趋完善。就其领域而言,已经从社区、慈善场所扩大到学校、医院、福利机构以及企业、监狱和法院等。就其工作对象而言,已从困难群体、边缘群体逐步扩大到所有需要社会支持和帮助的人群。就其功能而言,已不再仅仅是帮助穷人的慈善行为,而是一种专业的社会协调与社会控制手段,运用它可以有效地扶贫帮困,整合社会矛盾,预防社会犯罪,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提升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的水平,维护社会的稳定与进步。但是在我国,这些广阔的领域对于社工来说还是一片空白。可以说,发展社会工作专业,加快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完全符合我们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
第二章 什么是社会工作职业化
社会工作的职业化指社会工作能够通过相关职业人群发挥其社会功能,实现专业理念和价值。首先,需要职业化的人群是谁?目前我国社会工作相关的人群有学者、专业学生、准社工(在我国传统政府体制中诸如民政、社保、妇联,团委等机构从事类似西方社会工作服务的人群)。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只讲理论不论实务是不能称其为学科的,但是实务不等于职业。每个有资格讲理论的学者都没有以社会工作为职业的压力和需要;所谓准社工都是有工作的,对他们而言需要解决的是准社工的专业化问题;只有专业学生需要以此为业。其次什么是职业化的标准?我认为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与否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判断:
2.1 拥有职业化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市场 我国现阶段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经济,既然要使社会工作成为一项职业,就要接受市场经济的调节。社工职业应当属于提供服务的第三产业,那么就要有需求社会工作服务的市场。首先,这是职业化的前提,也是决定因素,一厢情愿的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而不顾及市场需求是盲目的和注定要失败的。其次,是对市场的界定。这分为几种情况:绝对的市场、可能的市场、和潜在的市场。绝对的市场是指市场需求出现了且需求的是且仅是社会工作服务,但这对于社会工作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社会工作是解决问题的对策,怎么会本末倒置的产生针对对策的问题呢?可能的市场是指市场需求出现了而社会工作是可以满足需求的产品之一,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这是应当力争的领域。潜在的市场是指需求没有表现出来,但社会工作者可以主动的开发继而形成需求。只要有可能的市场和潜在的市场也便有了职业化的土壤。
2.2 拥有以社会工作为职业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人群 目前来讲候选人群主要有专业学生和准社工。专业学生具有专业知识,希望以社会工作为业;准社工基本不具有全面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但是无意中进驻了从西方经验来看应当属于社会工作者的服务领域。对于准社工来讲有两种可能:一是原封不动,专业学生另辟蹊径,创造社工服务新的生长点,通过竞争夺回服务领域;二是逐渐由专业学生替换准社工。第二种情况的实现要相对困难的多,因为这首先需要政府等强力部门的支持;其次要渐进的、温和的换代;再者是对一系列人事编制从属关系的改动,牵连之巨,不可想象。
2.3 专业人群能够通过一定的制度、机构体系将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给需求市场笔者认为这是社会工作职业化的重点问题。制度、机构体系是连接需求市场与社会工作者的媒介和中间渠道,他决定了社会工作者能否将服务提供给需求市场以及用何种方式提供给需求市场。从西方经验来看,这种渠道与媒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政府的行政制度,社会工作机构以及运作方式。在福利国家,社会工作服务常常作为一项福利项目由公共财政从社会工作机构购买然后提供给民众,或者作为政府职能的替代执行者由社会工作机构执行一些政府职能。[2]另一方面,社会工作机构也直接面向服务需求者提供帮助。另外一些企业、组织也招收社工为其组成人员从而向本组织提供社工服务。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方式,社工机构总是通过一定的渠道将服务提供给需求者,
需求市场、职业人群、服务渠道三个标准是有机结合的,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难以实现真正的职业化。
第三章 目前大陆社会工作的职业化现状
社会工作在中国由于其先天不足、后天又遇拔苗助长,所以目前社会工作职业化尚在探索阶段。主要表现在:
3.1 全国范围看没有社工服务的需求市场社会工作的主要对象是那些再生理、心理和社会的某一方面受到损害的人、群体、社区,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发展,许多国家已经把全体成员服务作为社会工作的范围。广义的社会工作包括社会事业、社会工作事务、社会服务,其行业与岗位涉及社区建设、社区文化、社区教育、劳动就业培训、老年医学、老年人护理、家政服务等。[3]由此可见,社会工作的目标市场是相当宽阔的。但是市场选择是双向的,我们社工界将上述领域视为我们的目标市场,可是市场并不一定选择社工。这些市场有的是未被开发为有效需求,有的是已经形成有效需求但却无法通过有效渠道获得社工服务,另外,传统的准社工已经占领了许多社工的目标市场,。我们应当清醒的认识到社会工作不是必然出现和绝对需要的,目标市场有可能因为其他的服务形式的出现而渐渐流失。
3.2 没有形成制度或机构体系作为一种服务性职业,产品必须拥有一种有效的进入市场的渠道,这种渠道可能是社工的管理制度,可能是社会工作机构的管理制度,可能是服务的流通规则等。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定。制度建设方面,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
3.3 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学生难以事社会工作从职业 这是社会工作未能职业化的最有力的证据。一种职业必然需要专业技术的支持,受过正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人员无疑是社会工作成为一种职业的中坚力量。然而,正规的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却因得不到社会认可、求职无门而大量流失。社会上没有专业的岗位接纳他们,即便民政部门也只能接受其中百分之一、二的人。[6]有些统计显示,内地社工系毕业的学生对口就业率不到30%,[7]仅有不到10%的学生选择了相应的社会工作位职业。[8]而另一方面,据上海社会科学院《新时期上海市社会工作职业化对策研究》课题组对基层“社会工作人员”(即在政府部门或政府主导的机构中从事类似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的现状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老化、非专业。 [9]
第四章 大陆社会工作的职业化现状的原因
上述三个方面显示了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在职业化探索方面的现状,可以说,社会工作专业距离职业化还相去甚远,与西方先进的职业化程度相比较,结合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学科在中国存在的时间来看,其职业化进程似乎过于迟滞了。个中原因主要有
4.1 社会工作专业学科建设落后,且与现实脱节社会工作专业在西方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形成了浓厚的学术积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已扎根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在中国完全是外来户。70年代末,面对百废待兴的学术局面,面对纷乱如麻的社会问题,学科引进仓促上阵,通过引进西方社会工作理论在我国强迫建立学科。限于学术水平,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社会工作只能是西方理论的简单拼凑。由于国情不同,中国并没有像西方一样的适和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的环境。本来是一门应用性学科的社会工作长期停留在理论阶段。没有实践就没有理论创新,即使偶有新论也不免有闭门造车之嫌。大部分社会工作学者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危机意识淡薄。当代社会工作学者应当是多学科复合型人才,其知识包括社会学、心理学、医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信息科学等。而我国具有这种多学科知识结构的从事社会工作的学者凤毛麟角。因而学界对转瞬即逝的社会现象无法把握实质与关键,只能做一些现象和行为层次的分析,肤浅且浮躁,导致我国社会工作理论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更缺乏深度。研究领域狭隘,各个分支学科发展缓慢,社会工作的技术和技能得不到规范和发展。专业理论与国情不符,专业操作无规范可循,我们的社会工作专业缺乏扎实的学术基础尤其是缺乏适合国情的并能有效的指导中国社会工作实践的专业理论,这种事实已为学术界公认。[10]专业人员往往进行低层次重复性的研究,或将中国的问题装入西方的理论框架中。尤其是本土化问题,能否顺利的进行本土化改造是引进学科能否生存的关键,如果不能进行本土化改造,那么这个专业只能是西方理论的“驻华代表”。社会工作是一门深入社会的学科,更应当适应我国社会的实际状况,目前社会工作学术界的理论还是西方的老论调,专业教育教材也是拼凑的老教材,本土化的迟滞是因为实践的缺乏,反过来又影响着实践与职业化的进程。
4.2政府政社不分的行政理念对社会工作职业化的阻碍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奉行“大政府”的行政理念,政府包办一切事务,不存在市民社会,也不存在社会性事务。“单位”是政府行政体制的最小功能单位,也是一个完整的功能单位。每个社会成员的所有需求在制度层面的唯一诉主就是政府抑或政府的代表――单位,在私人层面的诉主是由家人、亲友组成的关系网络。这种社会建构在中国人心中打上了深刻的烙印,时至今日,依然左右着社会成员的诉求选择。随着政府行政理念的不断改变与革新,政府已经逐渐认识到“小政府、大社会”、政社分离的重要性,并且以创建宏观调控型的高效政府作为改革目标,然而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观念的彻底转变尚需时日,利益关系的理顺更费心力。小政府的行政理念认为社会工作是政府社会政策的执行者,也是现代社会工作的主要生存依据,政社不分的行政理念无疑扣住了社会工作的命脉。
4.3社会工作教育的畸形状态专业教育是支撑学科长远发展的重要力量。而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不适应国情,不适应社会工作专业在我国的发展进度,教育资源严重匮乏。上世纪80年代,我国政府开始重视社会发展,教育部门在高等学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进入90年代后,开办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不断增加,至今全国至少有200所高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其中还包括两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社会工作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社会工作教育在我国发展可谓神速。为什么会有如此的速度呢?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会长王思斌指出“全国社区建设、社会保障被普遍关注的情况下,社会工作被视为一个较好应付的专业而纷纷设立。”另一位学者张剑甚至认为“社会工作教育的快速发展是内外驱动因素都不足的情况下开始的,是教育体制的自我膨胀――高校扩招推动的结果,与中国实际社会工作脱节而快速发展的社会工作教育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最终危及社会工作教育的良性发展”。[1]事实上,社会工作教育基本上是高校自身的行为,与社会工作学科本身没有多大联系,高校为了争上专业,过于乐观的估计了社会工作的职业前景,在没有师资的情况下,大胆使用其它专业教师,在没有实践基地的情况下师生间坐而论道,纸上谈兵。由于社工专业的开设,相关教师也就顺理成章的加入了社会工作专业学者的行列。致使社会工作专业学者的队伍迅速扩大但良莠不齐、不出成果。专业毕业生大量涌出校门后成了失业者,在先就业、后择业的倡导下,在生计迫使下,纷纷从事非社会工作类的工作。这首先导致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大量流失,其次又因为社工专业的学生在非对口专业的工作中往往处于的劣势地位而反过来更加影响了社工专业的形象。
4.4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化的落后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与广大民众息息相关。如果商品在市场上默默无闻那么又谈何销售?然而,大部分民众不是没有听说过社会工作这门专业,就是把社工与义工或心理辅导师混为一谈。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社会扩散度低,社会工作者社会声望低,严重阻碍了社会工作走向职业化。
4.5我国NGO力量薄弱杨团认为,自20世纪初,先期工业化的西方国家都引进了社工制度,并且形成了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社会工作者成为西方政府的政策与公众需求之间的桥梁和纽带。[2]社工决定社会政策能否达到目标。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可以说是息息相关,不可须臾离开。随着社会的发展,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不仅市场失灵而且政府也失灵,从而推动了政府职能的变革――在政府职能改革和国有机构民营化浪潮中,选择可以承接政府公共职能的机构,努力寻求一种更为有效地解决国家、市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协调机制。在这个大背景下,NGO迅速发展,NGO尤其是社区NGO已成为社会工作的重要的社会载体。对于尚未实现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我国来说,也就成了重要的职业化依托。据统计,截至2004年6月31日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已达134443个,另有民办非企业121343个。这与上世纪70年代只有近百个全国性社团和6000个地方性社团相比,几乎是一个爆炸性的数字增长。然而中国的NGO并没有获得向国际发达国家那样的发展,有学者甚至认为中国的NGO依然是依赖行政资源存在的机构得一个变体,不值一提。王思斌也认为目前NGO虽然有所发展,但是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制度的转型刚刚开始,所以政府依然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各类问题,NGO对政府还有较强的依赖性。独立的非盈利部门、社会服务机构相当孱弱。
对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职业化迟滞的现状的描述原因的分析,目的在于更好的探索职业化路径,笔者认为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道路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
第五章社会工作职业化的途径探索
社会工作职业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程,它涉及到专业的方方面面。由于积弊已久,学科相关的机构、人士应当有魄力、有雄心执斧开山,为社会工作职业化开创革命性的新局面。进行职业化,应当依据对职业化标准的理解利用系列性的措施推进职业化进程。依据本文所探讨的社会工作职业化标准,试图在创立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市场、构建职业服务与市场的流通媒介、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质量三个大的方面着手进行职业化的路径探索。
5.1努力培养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市场 针对社会工作专业在我国所面对的具体状况,职业化的进程中争取政府的支持是关键。其次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研究我国社会工作职业服务的需求现状,并辅之专业的社会化。
政府是整个社会的主导性力量,政府首先要用改革的精神解决一些政府部门以政代社、政社不分而包办社会工作事物的现状,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服务机构在社会工作事务方面的职能权限,把民政、社保等部门的具体性社工类事务渐渐剥离出来,由微观实施改为宏观监控,变为社工服务的购买者或者直接雇佣社会工作者为需求民众提供服务。从当今世界的情况来看,包括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已将社会工作制度纳入整个社会管理、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的制度架构中。其主要特点是:(1)政府与社会分工合作。其核心是“政社分开”,即政府与非政府社会组织的职能分离以及事业目标的合作。按照该原则,政府主要负责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政策指引、法律监管,而非政府的服务机构则主要承担具体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项目,并接受政府的监管。(2)用公共财政购买社会服务。政府在每一财政年度都有专门的预算,并根据社会管理事务和社会服务需求的实际,通过招标或委托的形式向非营利机构(主要是社会工作机构)购买服务。而社会工作机构则通过竞标或者谈判的形式获得这些服务项目,并在社区、援助机构及其他场所向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服务。这两种形式为社会工作专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并且直接和政府的社会政策联系在一起,针对这一目标,对于我国来说,没有政府的支持和行政理念的转变是难以实现的。
了解大众是否需要社工服务,需要什么样的社工服务。一方面努力推广成熟的服务产品,引导需求,另一方面根据学科理念、研究方法努力开发民众需求的社工服务,并形成本土化的服务体系。社会工作源自西方,服务理念与服务方法全是依据西方的文化背景和实践经验形成的,社会工作服务在中国扎根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文化制约,东西方文化、经济和社会差异导致社工的发展必然的面临着一个困境,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理论上需要通过社工来解决,另一方面,社工却找到一个立足点,完全处在亚文化状态。文化的“瓶颈”作用,以及缺乏与本土文化的整合,是导致社工专业亚文化的主要原因。[1]在职业化过程中社工需要时刻考量我国民众的价值取向和文化背景,从现实出发,切合中国人心灵、性格、文化与实际工作的社会工作哲学、理论与方法,寻找社工服务与传统价值观念的结合点。
社会工作专业人士应当努力利用大众能够接受的方式推广社会工作的理念,宣传社会工作的功效,利用媒体和各种公益性活动等拉进学科与大众的距离,激发大众对社会工作服务的兴趣,促进社会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5.2创建的社会工作服务与服务市场的流通渠道及媒介服务与市场之间的流通渠道及媒介是整个职业体系的关键,针对我国的政府机构设置,渐进渗入或者嵌入现有体制、独立创建新的服务生长点是较可行三种方法。另外,完善的职业制度、强有力的监管体系是社会工作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
面对目前政府部门或政府主导的机构利用非社会工作专业人士从事社会工作事务的现状,政府采取渗入式的方法,严格限制类似岗位人员补充时的专业,人事评价标准逐步向社工评价标准靠拢,即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逐渐渗入目前的机构体系中。在不改变机构设置的情况下实现非专业向专业的转变。在我国目前的机构设置中,存在大量的社会工作事务性的岗位,但往往是由非专业的人员在从事着,各岗位的人员流动为社会工作人员进入该类岗位提供了契机,例如每年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政府部门,党群机关招收公务员计划中带有社会工作事务性质的岗位不在少数,然而招考制度中并未给社会工作专业人士任何竞争优势。如果给该类岗位设定专业门槛,那么相信可以加快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并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国家出台相关规定在社会工作服务的目标领域内的组织、单位例如学校、街道办事处、监狱、医院、非政府组织等设立社工部门,部门从属于该单位,服务于该单位,将社工服务嵌入目标市场。民政部2001曾发布政策,要求老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福利院和精神病福利院必须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这是一个好的开始,然而执行状况却不尽如人意。有关部门应当促进政策的实施,并进一步在相关部门推广此类形式。
无论是嵌入式还是渗入式都会遇到人事编制、利益关系等因素的阻碍,或者社会工作可以绕开这些棘手的问题寻找服务的新的生长点。社会工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营利性的服务企业或非营利性的服务组织,接受市场的调节,通过引进市场的竞争机制促进社会工作的发展。无论是成立哪种性质的机构,准入门槛都不是很高,而且国家给于适当的政策优惠,这应当是比较便捷可行的职业化道路。
社会工作的长远发展需要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建立一套社工以及社工机构的规范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一套完整的制度应当包含:(1)行业准入制度,为了维护专业信誉,应当严格贯彻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须接受正规的专业教育并不断的接受知识更新的原则。(2)运行管理制度,对于业内人员和业内机构的业务运行方式建立规范的制度,确保服务的质量。(3)工作考核及监管制度,应当建立对从业人员和从业机构拥有法律上和业务上监管的机构和制度。(4)薪酬制度,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经验,对专业社会工作者的薪酬标准开展调研,根据注册社会工作者的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等级,提出科学、合理的薪酬标准的指导意见,努力将专业社会工作者纳入到现行的职业薪酬福利体系中来。(5)行业淘汰制度。为了维护行业的纯洁,建立针对不符合行业要求的人员和机构驱逐出行业的淘汰制度。
政府机构让渡一些监、管权力给行业协会,利用行业协会对整个行业进行引导与规范,行业协会具有对从业人员和业内机构的注册权、监管权、考核权等,以促进行业的规范化,正规化。
5.3提高社会工作教育质量,整合社会工作教育资源社会工作职业化之所以迫切,与我国社会工作教育的非协调发展有一定的关系。倡导学者做实践、整合专业教育资源,努力提高专业教育质量势在必行。
没有实践经验的学者很难让人信服其理论,倡导学者作实践一方面可以为其理论研究提供素材,另一方面,借助于学者们的社会资源、理论根底与行业示范作用,可以加快职业化进程。
针对目前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规模虚大、质量低下的现状,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排除阻力,停、转、撤、并目前已有的社工专业,整合优势资源,培养符合质量标准的专业人才,在需求不旺的现状下走精英化道路,以维护专业声望,保存专业发展的有生力量。
结语
纵观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历程,分析专业现状,不难看出社会工作职业化的主导性推动力量是政府,职业化与否以及职业化进程的快慢基本上取决于政府对该问题的认识。解决社会工作职业化的问题应当最大限度的寻求政府权力的支持。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革,这为社会工作的职业化提供了历史契机,但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划定了其步调与路线,毕竟社会工作是整个社会的社会工作,而不仅仅是专业群体的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应当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笔者忝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与业内老师、同学一样深感学科发展之重任、学科职业化之迫切,谨借此文以表达对社会工作职业化问题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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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宇:《关注社工就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网站 ,http://www.cppcc.gov.cn ,
[2] 周湘斌:《关于英国社会工作资格教育的考察报告》,《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31页。
[3] 王辅贤等:《试论我国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与社会化》,《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2001年会论文集》,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版,第84页。
[4] 张书琛等:《NGO行走在通往公民社会的路上(观点)》,《学会》2005年第6期,第34页。
[5] 张书琛等:《NGO行走在通往公民社会的路上(观点)》,《学会》2005年第6期,第34页。
[6] 彭宇:《关注社工就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网站,http://www.cppcc.gov.cn ,
[7] 同上。
[8] 林洁、陈纯:《社工系学生找工作 适合岗位不少就业前景尴尬》,《中国青年报》
[9] 上海社科院《新时期上海社会工作职业化对策研究》课题组:《呼唤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