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全国首次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将于2008年举行。作为职业水平评价考试,重在对社会工作者的能力进行考察,需要一批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考试命题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拔命题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参与命题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能参与考前培训,不能参与编写考试辅导用书,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从事社会工作主干课程教学经验,且具有800小时以上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 (二)具有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相关单位或领域从事社会工作管理或服务不少于3年,熟悉某一领域社会工作实务。 二、选拔程序 选拔方式上,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 (一)符合条件者,请认真填写《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命题专家推荐表》(附件1); (二)根据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按照以能力为本的原则,参照考试样题,任选《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中的一个或几个科目,命出至少5道客观题(3道单项选择题,2道多项选择题);或选择《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命出至少2道主观题(1道案例分析题,1道方案设计题)。试题及答案请按要求填写在命题卡上(请见附件2,每卡一题)。 (三)请将纸制版申请表和命题卡于2008年2月29日前特快专递寄至民政部人事教育司教育科技处,电子版发至rjskj@mca.gov.cn。 (四)我办在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并通知安排后续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支持配合本次选拔工作,收到文件后,积极为考试命题推荐专长人才。 通讯地址:100721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人事教育司教育科技处 联系电话:010-58123510 58123511 58123366 传真:010-58123354
附件一: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命题专家推荐表 附件二:命题卡
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 (民政部人事教育司代章)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