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荣辱观作为一种道德评价体系和道德评价标准,是社会规范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环节,也是我们社会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的实践性环节。
在民政部机关“七一”党课中,民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光和同志深入剖析了在民政工作中如何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我们整理了刘组长的讲话,希望能够对如何在社会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所启迪。
深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民政部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刘光和
同志们:
今年部机关“七一”党课,部党组和学举部长安排我讲深入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个题目。这是一个新课题,我也是刚刚开始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因此,只能讲讲个人粗浅的学习体会,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荣辱观的基木概念和我国传统的荣辱观
荣辱观是人们依据一定的思想道德标准进行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关于荣辱观念的总和;是关于光荣与耻辱的道德评价体系和道德评价标准,是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荣辱观包括对人们行为的道德价值所作出的社会客观评价和本人主观意向。从客观方面看,社会评价通过舆论和习俗对某种行为予以褒奖或谴责,荣辱体现为社会对公民的德行作出赞赏、对恶行作出谴责。这是评价公民行为的社会尺度,即荣辱的客观基础。从主观方面看,荣辱是良心中的知耻。心、自尊。心、自爱。心的表现。它使人们自觉地履行道德义务,宁愿自我牺牲,也要保持尊严、荣誉和人格,而不做可耻、毁誉和损害人格的行为。人们意识中的荣辱意向,即是对社会评价的主观感受或自我评价。
荣辱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荣辱观。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看,荣辱观作为一种道德评价体系和道德评价标准,从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中的“道德规范”范畴。它是人们通过反映特定社会生活条件而形成的一种观念形态,是社会规范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环节。由于杜会生活中的每一个时代、每一个民族所面临的社会生活条件并不完全相同,所以人们对荣辱观的理解、认识和把握,往往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民族特征:
就时代特征而言,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和不同的社会制度下。荣辱观的历史定位可以有不同的内容取舍。一个时代占主导地位的荣辱观,直接体现这个时代占主导地位世界观的人生价值取向。这种人生价值取向,能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影响和规范社会风气的发展趋势,标志这个时代社会文明的发展程度。
就民族特征而言,荣辱观标志的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轨迹和脉络,体现的是一个民族人生价值取向的形成过程,并能对这个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发挥规范作用。所以正确的荣辱观应该是一个民族传统美德的升华,应该反映这个民族的文化根源与精神根基;是这个民族传统伦理观念中最基本、最普遍的人生价值追求。
我国的传统文化历来注重以荣辱观念为代表的道德观的培养和树立。我国不仅有着十分悠久的道德传统,而且有非常丰富的道德资源。孔子首倡“行己有耻,使于四方”,认为“有耻”的人方能承担起社会的责任,明确地指出了“知耻”乃是一个正常人所应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感。孟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 “仁则荣,不仁则辱”,认为荣辱既是区分行为道德与否的社会标准,形成社会舆论的力量,又是道德主体的心理感受,是良心的自我评价,可以说是我国古代提出荣辱观念的第一人。而陆九渊“耻存则心存,耻忘则心忘”以及康有为“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心”等也都是对以“知耻”为核心的传统荣辱观的经典阐释。与此同时,古人也注意到了从更宏观的角度来论述培养和树立荣辱观的作用和意义。管仲提出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将“耻”提到了关乎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为立国的四大纲之一。顾炎武说“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也是指出人们的知耻之心关乎整个社会的治乱。长期以来,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把个人的荣辱融入到捍卫民族利益、实现民族振兴之中,前仆后继、舍生取义。譬如岳飞的“精忠报国”;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等。何以为荣、何以为耻,正是在无数古圣先贤的实践中得以树立,得以传承。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主要特征和重大意义
恩格斯曾经指出;“每个社会集团都有他自己的荣辱观观”剥削阶级以财富和不劳而获为荣,视劳动和贫困为耻;以位高为荣,以位卑为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人们在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逐步形成的对荣誉、耻辱的根本观念和总体态度,是社会主义杜会中占主导地位的关于“荣”、“辱”问题的道德评价体系和道德评价标准。胡锦涛总书记创造性地将其具体概括为“八荣八耻”: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5去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我国是一个人口在国、一个多民族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还不是很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差异、地区差异、公民综合素质差异还比较明显。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不同群体的经济状况、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呈现明显差别,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无论是在理想信念、道德风尚还是价值取向等方面,“多样化”的倾向性日趋明显。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使思想道德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如何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如何形成全社会共同认可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成为现实亟待解决和中央领导同志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可以说,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
“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丰富的内涵。具体而言: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实质上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国家、民族的关系。爱祖国是人们在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深厚的感情,这种深爱之情在道德方面表现得极为强烈,其社会意识形态就是爱国主义。对祖国的态度如何,历来成为衡量人们道德水平高低的最根本的标准。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爱国传统的民族。从古至今,无数伟大的爱国者构成我们祖国漫长历史银河的灿烂群星,他们历来被人们公认为民族的英雄,万世的楷模。今天,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正是以往爱国主义事业的继续和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以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为导向,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个人与国家、民族的关系。每一个公民都应当自觉地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实质上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人民的关系。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内涵,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区别于、优越于其他荣辱观的显著标志。人民群众作为创造我们事业的根本力量,是我们国家的主人。走共同富裕之路,这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价值目标。因而,热爱人民,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引以为荣的标准和尺度。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自己的一生献给服务人民的光荣事业中去,应该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良好风尚。那些背离人民的思想行为,才是最大的耻辱,应遭到社会的谴责和唾弃。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实质上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科学与迷信的关系。21 世纪是科学得到空前发展的世纪,人类社会由此步入了科技创新不断涌现的重要时期。面对世界科技发展的大势,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只有把科学技术真正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真抓实干,急起直追,才能把握先机,赢得发展的主动权。现如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人均资源相对不足,进一步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地需要坚实的科学基础和有力的技术支撑。因此我们必须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弘扬科学精神,这也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实质上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劳动与享乐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是创造一切财富的源泉。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是杜会主义的劳动观,也是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的劳动观。它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支点,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实践性。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用马克思主义的劳动观教育干部和群众,从而使“劳动创造了世界”、“劳动创造了人本身”的观念在党内外得到了广泛宣传与认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为新型劳动态度的形成和发展开拓了广阔的道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能不能以新的劳动态度参加各项建设,不仅是关系中华民族复兴大业成败的关键之一,而且是衡量公民道德品质的重要价值尺度。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实质上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团结互助”本身既有爱国主义的价值内容,又有集体主义的价值追求,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杜会有序、家庭和睦、人际和谐的基本条件。团结就是力量,互助产生和谐;损人利己则伤害他人,破坏社会安定。我们在社会中生活,要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多为他人着想;要关心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他人遇到困难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实质上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与“利”的关系。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它作为一种优秀品德,显著特点就是讲真话、做真事,不为私利而欺骗别人。在我国历史上,“诚信”一直被尊为美德。一个人如果缺乏诚信,就会被人们所不齿;而诚实守信的人,则会受到人们的尊敬。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不规范的经营、不规范的交易、不规范的生产、不规范的竞争时有发生。一些人在私利的驱动下,坑蒙拐骗、偷工减料、假冒伪劣、不讲信誉、不履行合同。这种见利忘义的行为受到社会的唾弃。于是,“以见利忘义为耻”成为杜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涵之一。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实质上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守法与违法的关系。遵纪守法就是增强法制意识,学法、知法、用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执行法令、法规和各项行政规章。公民自觉地遵纪守法,是维护杜会稳定的起码条件。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每个公民都必须具有法制意识,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培养公民的法制意识,使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这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重要途径。构建杜会主义和谐杜会,必须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杜会的法律意识,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氛围。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实质上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勤俭与奢侈的关系。艰苦奋斗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现阶段,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发展不平衡,现代化建设的路还很长,任务还很艰巨。我们必须有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在新时期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就是要求真务实;就是要敢于面对困难,知难不难、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就是要有创新精神。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我们的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不能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同时,必须将“以骄奢淫逸为耻”落到实处。在这方面,其普遍性要求是要十分珍惜社会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征:
第一,“八荣八耻”贯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内容上看,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力耻,体现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是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的“五爱”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应当承担的义务。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体现的是家庭生活、职业生活、社会公共生活中公民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体现;的是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根本要求。由此可见,“八荣八耻”是对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当遵守的基本思想道德规范的高度概括,也是从总体上对社会主义社会主导价值体系的生动表述。
第二,“八荣八耻”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八荣八耻” 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注入了时代的特点和实践的要求,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充满生机和活力,富有民族性、感染力和吸引力。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从表现形式上看,它突破了我国传统道德中主要以“耻”来阐述荣辱观的局限,把“荣”与“耻”这两个古老的传统道德概念切实地对应了起来,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从具体内涵上看,它突破了我国传统文化中把荣辱观仅仅作为道德范畴的局限,从社会主义价值观总体要求的高度,丰富、拓展了荣辱观的内涵和外延。
第三,“八荣八耻” 弘扬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是对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我们党历来重视正确的荣辱观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指出:“提倡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同时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鼓励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继承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思想,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杜会主义荣辱观。这一重要论述,是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使之成为引领杜会风尚的一面旗帜。这一重要论述的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抓住了我国当前思想道德建设薄弱环节上存在的问题,抓住思想道德建设中最基本的东西。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迫切需要。社会风尚是指社会上流行的风气和习惯,它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把重要标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道德风尚发生了可喜变化,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我国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是非善恶界限混淆、美丑荣辱不分的现象。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阐明了在我们的社会里,什么样的思想行为应当受到肯定和褒奖,什么样的思想行为应当受到否定和贬斥,有利于激励人们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断升华精神境界,进而形成学习先进、抵制邪恶的良好社会风尚。
其次,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培育新时代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根本要求。造就时代新人,事关民族的繁荣昌盛和国家的兴旺发达。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就高瞻远瞩地提出了培养千百万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任务。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继承发展了毛泽东同志的这一思想,把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基本要求概括为 “四有”,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江泽民同志也非常重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问题,并结合发展了的实际,进一步丰富了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思想。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合格公民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指引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行动指南。
第三,树立杜会主义荣辱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任何民族、任何国家、任何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有一定的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强力支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思想体系,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道德氛围,是维护社会公平、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促进和谐的精神源泉和意识基础。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从整体上精辟概括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因此我们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养和树立,自然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开创民政事业的新局面
我们所从事的民政事业,具有鲜明的荣辱界限。尽管民政工作职能在一定的时期内会有新调整,但是一代又一代民政人所开创的事业和知荣弃耻、扬荣抑耻的精神境界,是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食粮: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把民政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发展的全局中去思考研究,准确把握工作的方位,展示了与党和国家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情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着力“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体现了亲民、爱民、为民的工作宗旨;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打造“阳光民政”,反映了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履行职责的自觉性;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勤奋工作、恪尽职守、不讲条件、无私奉献,大力弘扬了“孺于牛”精神;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从政,体现了艰苦创业、清正廉洁的道德风范。这些都是民政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流,是进一步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前进基础。当然,用“八荣八耻”的要求来衡量,我们还存在差距和薄弱环节:有的干部为民意识不强,工作不认真,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与思想作风与 “民政为民”的宗旨不相适应;有的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和思想道德不够规范;一些单位民政资金管理不严,以权谋私、违法违纪案件仍有发生,甚至曾发生过个别司局级于部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通过教育着力改进和解决的问题。
第一,深入学习,深化认识
胡锦涛总书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发表以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中央有关部委及时发出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在部党组的领导下,直属机关党委及时作出了工作部署,部机关和直属单位通过召开学习讨论会、座谈会和领导干部带头宣讲等多种形式,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开局是良好的。现在的任务是要持久、有效的把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一是领导重视。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既立足当前,作出阶段性安排,又着眼长远;谋划建立长期学习、长期受教育的机制。要把荣辱观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同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问民政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道德实际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全面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意义和科学内涵,深刻理解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杜会、促进民政工作的巨大推动作用。作为民政领导机关,不仅要搞好本单位和自身的教育,还要推进荣辱观的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民间组织,真正形成上下互动的教育局面。二是联系实际。教育不是空洞的说教,不是无的放矢,更不是只针对别人不联系自己。一定要紧贴生活,紧贴现实,紧贴思想灵魂,切实按照“八荣八耻” 的要求,对照自己找差距,认清危害查原因,完善自我抓整改。要坚持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既要把荣辱观教育变为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调整、自我提高的过程,又要在不断的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用他律促自律,用自律带他律,逐步形成良性互动的教育机制。三是典型引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历代民族英雄,无数革命先烈,当代的孔繁森、任长霞、牛玉儒、周国知、谭竹青等一大批英模事迹,是我们净化思想道德灵魂的楷模。要通过开展“荣辱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使英模事迹成为我们规范思想道德的精神动力,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发扬光大。同时要注意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和鞭策作用,努力营造民政行业崇荣弃耻的杜会氛围。
第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要增强使命感。领导于部的行为及其体现出的思想境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一个地方、一个单位风气的形成,是社会行为规范的风向坐标。一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领导于部,要赢得十部群众的认同和支持,以德树人,以德树官尤为重要。当代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一方面改革在深化,开放在扩大,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与初级阶段的国情相结合,利益矛盾增多,社会矛盾凸现,多元的价值观念发生碰撞。如果任凭一些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道德观念沉渣泛起,不仅会败坏社会风气,也会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每个领导于部都要充分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现实紧迫性,承担好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要从自己做起。领导于部受党和人民的委托,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如何行使好手中的权力,事关人民群众的福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一定要从自己做起,身体力行,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荣辱分明、德才兼备。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做官先做人,做人先树德,用官德引导民风和行风,促进民政行业风尚的不断提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真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一切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行政职权和高尚的道德修养和人格魅力结合起来,力求取得良好的施政效果。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开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不作脱离实际的决策,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要着眼全局。为官一任,责在一方,守土有责。既要抓好现阶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又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教育活动放到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的大环境中去思考,探索规律性、增强自觉性,及时作出工作部署;既要弘扬民政行业的 “孺子牛”精神,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又要针对一些不良现象,采取措施,切实加以纠正;既要搞好自身的教育提高,带好班子,又要着眼于全行业,建设好一支荣辱分明、德才兼备的民政干部队伍。
第三、知行统一,贵在践行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之责。教育的目的全在于应用。要提高每个干部职工辨别是非、践行“八荣”、摈弃“八耻”的能力。在科技、信息日益发达的今天,不管有什么风吹草动,一定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不动摇。不要攀比,从自己做起;不要消极等待,从现在做起;不要好高骛远,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怨天尤人,要坚定信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良好社会风尚的新篇章。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个环节。民政部门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重要工作部门。民政工作具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明显特点:一是服务管理范回宽泛,担负着调节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政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二是服务对象人数众多,每年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的对象超过1亿人次,;三是服务对象都是一些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要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在民政服务对象身上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体现各类人群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在一些主要职权岗位尤其要践行好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服务人民为荣,突出践行好“为民解困”的宗旨,维护社会公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政治权利;以遵纪守法为荣,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以艰苦奋斗为荣,既讲艰苦,重在奋斗,坚持改革创新,高效从政,守法从政,节约从政,把我们党所开创的优良传统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四,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在去年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部党组根据中央的要求,着眼于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部直属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的意见》把一些好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必将产生深远的指导作用。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同样需要制度的逐步完善才能长久发挥作用。一是要建立学习机制。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同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有机结合起来,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政风行风的逐步好转;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纳入部机关、直属单位的宣传教育规划,明确教育内容,确定一个时期的教育重点,坚持常抓不懈;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二是要建立正确的导向机制。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逐步形成具有民政行业特色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风标准。三是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大力弘扬民政行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坚持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真正形成全行业扬荣弃耻的社会风尚。四是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把干部践行荣辱观的情况纳入考核选拔于部的重要内容,量化考核指标,真正让德才兼备的人才有施展才华的舞台。五是要建立宣传教育机制。中国社会报、中国老年报、中国民政、乡镇论坛和民政部网站,作为民政宣传工作的主阵地、主渠道,始终承担着部党组赋予的重要思想宣传和舆论引导的职责,一直发挥着主要的舆论宣传作用。报刊网站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站在“制高点”,保持敏锐的观察力和分析把握能力,积极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新闻报道要体现荣辱观的要求,新闻版面要有荣辱观教育的内容,宣传“精品工程”要有反映荣辱观要求的力作,使“为民解困”成为民政宣传工作的主旋律,成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舞台,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