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是经过中国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国家民政部主管的全国性专业社会团体。做好政府在社会工作方面的助手,协助政府为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推动我国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是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使命。
自2009年以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以汶川地震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蓬勃发展为契机,推动社会工作和社工人才积极介入灾害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服务党和政府的核心工作,在民政部的指导、支持下,开展了“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试点工程”,经过层层遴选,确定了灾区五家机构入选首批“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试点工程”,通过一系列管理和服务标准的制定实施,从组织建设、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资金扶持、评估督导等多方面、多角度对试点机构进行指导,提升试点机构的能力,并促进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组织管理模式。
“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试点工程”的开展得到了国务院、民政部、四川省委等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充分肯定,其开展两年的经验表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是承担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重要载体,大力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是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在指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机构运作、项目委托、人员培训、专项活动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全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整合与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民办社工服务组织情况调查。通过深入系统了解全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状况,遴选出全国优秀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并分期分批地纳入“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试点工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社工组织,包括:
(一)机构名称中带有“社会工作”、“社工”字样,章程中明确社会工作服务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方式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二)机构名称中不含“社会工作”、“社工”字样,章程中也未明确社会工作服务宗旨,但主要服务属于社会工作服务性质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二、调查方式
调查范围内所规定的各有关社工组织,按实际情况填写《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基本信息登记表》,作为入选“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试点工程”的依据。
三、报送方式
各地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表格发送至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理论宣传部邮箱。
联 系 人:鞠秋芳 张 震
联系电话:010—65931572
传 真:010—65931572
电子邮箱:shegongchina@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205室
邮 编: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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