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
黑龙江省地处北部边陲,是全国解放最早的省份。黑龙江省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烈士人数众多。建国后,为了褒扬先烈,激励后人,全省相继建立了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241处,其中烈士陵园78处。近年来,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我省坚持发挥传统优势,围绕特色资源,进一步加强陵园建设,使全省烈士褒扬事业取得了实质性发展,提升了优抚工作的整体水平。2000年以来,我省新建陵园17处,改扩建烈士纪念建筑物100余处,新建苏宁、杨子荣、刘英俊等革命烈士纪念馆12座。目前,已有21处陵园列入国家和省级管理单位,有64处陵园被国家和省命名为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
一、加强组织领导,争取资金投入
黑龙江省作为发展中省份,历史欠账较多,一些陵园几十年来面貌依旧,建筑设计呆板雷同,陈展内容老套陈旧,园容园貌阴凉沉闷,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精神需求极不适应,群众反映很大。2000年,省民政厅就此问题向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并把陵园建设列入民政重点工作目标,作为双拥模范城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这项工作。省领导高度重视烈士陵园建设问题,3次在抗联老战士关于加强陵园建设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并研究落实了陵园建设资金;针对历史上散埋乱葬的烈士墓地的改造问题,省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办公,审定方案,落实资金,亲临建设现场检查指导;省委常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烈士纪念事业基金会,并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烈士纪念设施和陵园维修改造的几点意见》。省民政厅相继制定了《黑龙江省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烈士陵园检查评比办法》和《黑龙江省烈士陵园维修改造五年规划》,将全省陵园建设纳入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力争通过改造,达到布局合理、功能配套、园容美观、管理规范、作用显著的目标。
几年来,省、地(市)两级共投入资金1.05亿元用于陵园的建设。2004年初,省政府又决定拨款2500万元重点用于15处省级陵园维修改造。各地还通过社会募捐筹到2700余万元,缓解了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我们感到,陵园建设工作,必须通过加强领导,争取投入,拓宽筹资渠道,建立长远规划,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共建、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才能确保这项事业长期坚持,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二、突出发展重点,打造事业精品
近年来,我们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建设、打造精品”的原则,不断加大改造力度,推进了陵园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层次提升。一是突出建设重点。围绕中心城市陵园建设,我省先后投资3000多万元为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市的陵园修建、扩建场馆,完善配套设施,美化、亮化、绿化环境,使其集宣传教育、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成为当地重要的活动场所,充分发挥了其教育、褒扬作用。围绕具有重大历史影响的陵园建设,对尚志市抗联烈士陵园、海林市杨子荣烈士陵园、佳木斯市刘英俊烈士陵园、驻哈某部苏宁烈士纪念馆等重要纪念场所,在规划、资金、建设等多方面重点扶持,使这些场馆成为了当地高品位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围绕乡镇级陵园和墓地的建设,省厅划拨专款200万元,对苇河、北安等20余个乡镇的烈士陵园进行了重点改建,集中安葬了500多名烈士,不仅改变了乡镇级烈士墓地零埋散葬、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的状况,也为农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重要平台。围绕具有国际主义教育功能陵园的建设,近年来先后投入资金720多万元,重点修缮了绥芬河、饶河等10余处集中安葬苏军烈士的墓地。目前,它们已经成为当地重要的旅游资源,每年都有大批俄罗斯来宾前往参观和祭奠,对弘扬国际主义精神,加强对外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扩充展示内涵。烈士陵园是弘扬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是特殊的社会教育载体,其建筑质量和陈展水平直接影响着主体功能的发挥。我们在建设改造过程中,注重突出特色,增大容量,改进手段,打造精品,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震撼力,更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近几年来,着眼于打造精品工程的需要,我省分别在西满、佳木斯、尚志等烈士陵园修建了魂魄烈士群雕、刘英俊勇拦惊马巨型铜雕像和百名将军题词文化碑林等。这些建筑设施,格调高亢,气势恢宏,极大地提升了陵园的品位。我们还积极挖掘和充实布展内容,先后派出300多人次,奔赴全国各地搜集烈士遗物近千件;收集整理了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英雄人物的相关资料4000余份;编撰出版烈士图书、教育手册、烈士传列等20余种近10万册。三是创新教育手段。为了使教育更具有时代感、直观性和形象化,哈尔滨市、牡丹江等市的陵园把声光电化等现代科技手段和建筑美术新工艺运用到布展陈列之中,融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为一体,增强了知识性和趣味性,深化了教育效果。
三、坚持科学发展,创新管理方式
针对陵园管理存在的水平不高,人员素质偏低,自身优势发挥不够,缺乏发展后劲等突出问题,近年来,我们通过更新思想观念,强化管理机制,挖掘自身潜力,不断加大改革的力度,逐步走出了一条适应新形势的管理工作新路子。一是强化班子建设。五年来,我们着眼于陵园的创新发展和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按照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要求,配合地市对63个陵园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调整,充实了80多名干部。通过实践检验,这些同志在实际工作中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充分发挥了班子的领导带头作用。二是提高队伍素质。近年来,各级陵园针对讲解员队伍人员老化、知识陈旧、不适应现代场馆规模和形势任务要求的情况,按照优化结构、提升层次的要求,通过社会招聘和公开选拔,招收了130余名讲解员,极大地改善了队伍结构,提高了整体素质。我们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以会代训、定期研讨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使讲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了较快的提高。三是完善规章制度。我们着眼于陵园规范化建设,相继制定了目标管理、接待服务、保卫值班、环境卫生、检查评比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地保证陵园各项工作的开展。2002年,我们在哈尔滨市专门召开了全省烈士陵园正规化管理现场会,通过研讨交流,进一步促进了我省陵园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四是挖掘资源潜力。针对陵园资金来源少,自我发展后劲不足的实际,在坚持履行“褒扬烈士、教育群众”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陵园占地面积大、地理位置好、闲散空地多的优势,通过种植花卉苗木、开设摄影餐饮、开展骨灰寄存等有偿服务项目,实现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建设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资金补充。实践证明,在新形势下要抓好陵园管理工作,就必须增强改革开放意识,不断创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模式,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以实业补事业活动,这既是解决陵园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的关键,也是推动烈士褒扬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关键。
四、紧扣时代脉搏,突出阵地作用
近年来,我省各级烈士陵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近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黑龙江省《关于充分发挥烈士陵园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开拓创新,精心组织,使陵园成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加强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一是改进组织方式。我们把每年清明祭扫活动由一天改为多天,将政府集中组织和社会自觉参与结合起来,变原来的封闭管理为全面开放,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提高了陵园的利用率,扩大了教育面,深化了教育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每年组织参加祭扫和接受教育的各界群众和中小学生达到了500多万人次。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全省所有陵园全部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为中小学生举行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提供场所,建立了由老同志、老战士、部队官兵等人员组成的辅导员队伍,聘请中小学生担任业余讲解员,无偿向中小学生提供书籍、图册、光盘等宣传资料,从而为未成年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三是创新活动形式。如哈尔滨市烈士陵园利用重大纪念日,每年都组织进行2至3次革命烈士事迹巡展,受教育人数达20余万人次;尚志市烈士陵园在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前夕,组织开展了“同唱一首歌、重走抗联路”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双鸭山市烈士陵园组成革命烈士事迹宣讲团,坚持常年深入到基层开展教育活动,扩大了教育范围,充分显现了陵园在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